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T/HNJK 03-2025 中药饮片生产技术规范要求

  • 名  称:T/HNJK 03-2025 中药饮片生产技术规范要求 - 下载地址1
  • 类  别:团体标准规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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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料介绍

《T/HNJK 03-2025 中药饮片生产技术规范要求》标准文档的详细内容总结:

​核心目标:​​ 为中药饮片生产企业制定国家标准未收载、但有经典文献依据、地方炮制特色或历史临床习用饮片的炮制规范提供详细技术要求,确保饮片安全、有效、质量可控。

​适用范围:​​ 适用于上述特定类型中药饮片的炮制规范编制和生产。

​主要内容和要求:​

  1. ​总体原则:​

    • ​合规性:​​ 生产过程及成品必须符合《中国药典》、《中药材生产质量管理规范》(GMP)、《药品管理法》及其条例要求。
    • ​设施要求:​​ 需配备专用粉碎、制粒车间和设备。
    • ​药材来源与鉴定:​​ 需明确药材来源(基原、产地、采收时间),收集代表性样品并由专家鉴定(注明鉴定人),注意品种变异。
    • ​炮制方法与工艺:​
      • 参照《中国药典》“炮制通则”,特殊炮制法(如复制、提净等)可保留地方特色并单独说明工艺参数。
      • ​明确关键参数:​​ 炮制温度、时间、次数、辅料处理方式、炮制程度判断方法(终点判定)、干燥方式及温度。
      • ​设备要求:​​ 设备性能需满足生产规模和质量控制要求。
      • ​工艺验证:​​ 需对主要炮制参数进行验证,选取反映质量的指标(性状、杂质、水分、灰分、浸出物、含量等),确保中间品和成品符合质控要求。
  2. ​性状:​

    • 详细描述饮片形状、大小、色泽、质地、气味等外观特征。
    • 不同炮制规格需分开描述。
    • 多来源品种性状不同者分别描述。
    • 根、根茎、藤茎、果实、皮类饮片需重点描述切面特征。
  3. ​鉴别:​

    • ​基本要求:​​ 方法需具备重现性、专属性,能区分同类或混淆品。
    • ​显微鉴别:​​ 首选易观察、专属的特征。适用于组织构造特殊、外形易混、破碎品、粉末入药且无专属理化法(尤其毒剧贵细药)。
    • ​理化鉴别:​​ 根据成分化学性质选择专属性方法。
    • ​色谱鉴别:​
      • ​薄层色谱(TLC):​​ 首选方法(信息量大、专属、快速、经济、简便)。
      • ​气相色谱(GC)/高效液相色谱(HPLC):​​ 适用于TLC分离差或难以建立有效鉴别的饮片。
    • ​DNA分子标记鉴别:​​ 适用于同属多基原物种、动物药等传统方法难鉴别的品种。
  4. ​检查:​

    • ​基本要求:​​ 关注水分、纯净度、有害物限量。限度制定需基于代表性样品数据。
    • ​水分:​​ 易吸湿霉变饮片需规定。考虑地域气候、包装储运因素。方法按药典。
    • ​灰分:​
      • ​总灰分:​​ 一般应规定。
      • ​酸不溶性灰分:​​ 易夹泥沙或生理灰分高者需额外规定。
    • ​重金属及有害元素:​​ 根据栽培情况(尤其饮片)可规定(As, Hg, Pb, Cd, Cu)。方法按药典。
    • ​膨胀度:​​ 含粘液质、胶质、半纤维素饮片需检查。方法按药典。
    • ​酸败度:​​ 油脂或含油脂种子类饮片需检查(酸值、羰基值、过氧化值)。方法按药典。
    • ​农药残留量:​​ 根据国内农药使用情况(重点常用、禁用、剧毒、环境难降解品种)建立合适检测项目。方法按药典。
    • ​其他检查:​​ 可视情况规定针对性检查(如伪品混淆品、色度、吸水性、发芽率等)。
    • ​浸出物:​
      • 适用于无法测含量、或所测成分与功效相关性差/含量低的饮片。
      • 类型:水溶性、醇溶性、挥发性醚浸出物。
      • 方法按药典,注明溶剂,结果按干燥品计。
  5. ​含量测定:​

    • ​测定成分选定:​
      • 首选有效/活性成分,与功能主治相关。
      • 多活性成分可用同法测总量。
      • 无法测单一有效成分时,可测类别成分(总黄酮、总生物碱、总皂苷、总鞣质、挥发油)。
      • 可结合测专属性成分和类别成分(如五倍子测没食子酸和鞣质)。
      • 宜测原形成分,不宜测降解成分。
      • 避免无专属性指标和微量成分(<0.02%)。
    • ​测定方法:​​ 常用经典法(容量、重量)、UV-Vis、HPLC、GC、其他理化法、生物测定法。
    • ​方法验证:​​ 必须按药典“中药质量分析方法验证指导原则”验证(准确度/回收率、精密度、重复性、稳定性、线性、范围、耐用性)。
    • ​含量限(幅)度制定:​
      • ​依据:​​ ≥10批样品数据,结合具体情况。一般按平均值±20%定幅度(干燥品计)。毒性药须定幅度范围(基于毒理和临床剂量)。
      • ​规则:​
        • 有效/指标成分可只定下限。
        • 有毒成分只定上限(限量)。
        • 既是有毒又是有效/指标成分必须定幅度(如马钱子士的宁)。
        • 多有效成分属相互转化者,可定总量(如苦参碱+氧化苦参碱)。
        • 多来源且含量差异大、外形可区分者,可分设指标(如昆布不同来源碘含量)。
  6. ​性味与归经、功能与主治、用法与用量:​

    • 依据“生熟异治”原理,参考《中国药典》、《临床用药须知》、中药学、炮制规范及现代经验,用规范术语表述。
    • 不同炮制品疗效显著不同时,需区别表述。
    • 用量可遵照地方习惯或遵医嘱。
  7. ​处方应付:​

    • 根据临床习用,列举正名、炮制品名及常用处方名。
  8. ​注意事项:​

    • ​炮制过程:​​ 影响质量的关键因素、劳动保护事项。
    • ​临床应用:​​ 主要配伍禁忌、毒副作用、相关规定、中西药合用禁忌等。
  9. ​贮藏:​

    • 根据饮片特性及贮运经验规定储存条件和要求。
    • 可通过稳定性试验评估包装、贮藏条件。
  10. ​标签印制、标识及标准使用证书:​

    • ​标签印制:​
      • 符合国家药监部门要求。
      • 内容必须包括:品名、规格、生产企业、批号、生产日期、有效期、执行标准、注意事项、特殊煎煮方法(先煎、后下等)。有批准文号的需标明。
    • ​标识(标志):​
      • 获证企业需使用归口管理单位(河南省健康产业发展研究会)统一制作的“中药饮片生产技术规范要求”标志。
      • 未获证不得使用。
      • 标志可用于获证产品的标签、说明书、宣传材料(可按比例缩放,不得变形变色)。
      • 标志需加施在产品或最小包装上。
    • ​标准使用证书:​
      • 企业需具备《药品生产许可证》和GMP认证。
      • 产品经第三方检测符合本标准后,可申请证书。
      • 归口管理单位颁发“生产标准使用证书”,​​编号格式:豫健片准字[年份]X号​​,有效期3年。
      • 包装需印执行标准号:​​T/HNJK 03-2025​​。
      • 获证企业可在包装上印刷“采用药食同源产品生产技术规范”标志(需注意此处“药食同源”表述需核实是否准确,标准名称为中药饮片)。
    • ​标志图形:​​ 有特定图形与颜色要求(标准中图1)。

​制定依据:​

  • 《中国药典》
  • 《省级中药饮片炮制规范修订的技术指导原则》(国家药监局2018)
  • 《中国药典》中药质量标准研究制定技术要求

​归口管理单位:​​ 河南省健康产业发展研究会

​总结核心:​​ 该标准详细规定了特色中药饮片从原料鉴定、炮制工艺、质量控制(性状、鉴别、检查、含量测定)、功能描述、标签标识到认证管理的全链条技术要求,强调科学性(参数明确、方法验证)、规范性(引用国标、术语规范)、地方特色保留以及质量可控性,旨在提升此类饮片的生产规范性和质量稳定性。特别强调了炮制工艺参数的确定与验证、专属鉴别方法的建立、合理含量限度制定以及严格的标识认证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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