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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T/FASST 00003-2024 沿河乡镇防汛特征水位分析规程
- 名 称:T/FASST 00003-2024 沿河乡镇防汛特征水位分析规程 - 下载地址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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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料介绍
        ICS 07.060
CCS P 56
团体标准
T/FASST 00003—2024
沿河乡镇防汛特征水位分析规程
Analysis specification for flood control characteristic water stage of towns along theriver
2024-11-12 发布2024-11-12 实施
福建省老科学技术工作者协会发布
前言
本文件按照GB/T 1.1—2020《标准化工作导则第1部分:标准化文件的结构和起草规则》的规定起
草。
请注意本文件的某些内容可能涉及专利。本文件的发布机构不承担识别专利的责任。
本文件由福建省水利厅提出,得到厅主要领导的关心指导。
本文件由福建省老科学技术工作者协会归口。
本文件起草单位:福建省水利水电勘测设计研究院有限公司、福建省水文水资源勘测中心、福建省
老科协数字经济专委会、腾信数智云(福建)科技有限公司、福建智联万物科技有限公司。
本文件主要起草人:朱光华、林榕杰、王象链、陈俊、陈敏、蔡海鹏、杨江帆、叶乃兴、江铃、
陈宏毅、林莲珍、陈哲、王衡生、林剑龙、蓝立洪。
3
沿河乡镇防汛特征水位分析规程
1 范围
本文件规定了沿河乡镇防汛特征水位分析的总则、分析范围和对象、资料收集、现场调查测量、水文分析
计算、特征水位分析、淹没分析、合理性分析和分析报告编制等各个步骤与要求。
本文件适用于沿河乡镇防汛特征水位的分析。
2 规范性引用文件
下列文件中的内容通过文中的规范性引用而构成本文件必不可少的条款。其中,注日期的引用文件, 仅该
日期对应的版本适用于本文件;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包括所有的修改单)适用于本文件。
GB/T 12898 国家三、四等水准测量规范
GB/T 50095 水文基本术语和符号标准
SL 44 水利水电工程设计洪水计算规范
SL 58 水文测量规范
SL 104 水利工程水利计算规范
SL 196 水文调查规范
SL 197 水利水电工程测量规范
SL 767 山洪灾害调查与评价技术规范
SL/T 278 水利水电工程水文计算规范
3 术语和定义
下列术语和定义适用于本文件。
3.1
沿河乡镇Towns along the river
临河且易受江河洪水或潮水影响的乡镇(街道)。
3.2
防汛特征水位Flood control characteristic water stage
一定时期内为满足乡镇防汛工作需要而设立的江河控制断面警戒水位和保证水位。
3.3
设防水位Defence water stage
河道堤防设计防洪标准的相应控制断面水位。
3.4
警戒水位Warning stage
警戒水位是指为了预防洪水灾害,江河水位上涨达到一定高度,需要采取警戒措施的相应控制断面水
位。
3.5
保证水位Highest safety water stage
保证水位是指城镇的防洪体系或其设施、地形所能安全防护的相应控制断面最高水位。
4
3.6
成灾高程Disaster causal critical water elevation
乡镇沿河防护区受淹开始成灾所对应的高程。
3.7
控制断面Control cross section
用于表征沿河乡镇防汛特征水位的河道横断面,其应具有河段水位代表性。
3.8
控制站Control station
用于分析沿河乡镇防汛特征水位的水文站或水位站。
4 总则
4.1 技术流程
沿河乡镇防汛特征水位分析技术流程见图1。
图1 沿河乡镇防汛特征水位分析技术流程图
5
4.2 复核调整
沿河乡镇防汛特征水位应根据汛期实际防汛效果进行修正,并应根据流域水工程建设、河道变迁、涉水
建筑物变化等情况,及时开展复核更新。
4.3 坐标基准
坐标采用国家大地系CGCS2000,高程采用1985国家高程基准。
5 分析范围和对象
5.1 分析范围
分析范围应包括沿河乡镇受到洪水威胁的防护区。
5.2 分析对象
分析对象应包括防护区内的房屋、园区、堤防闸站工程及重要基础设施等。
6 资料收集
收集整理乡镇所在流域相关资料,包含但不限于:
——所在流域面积、河长、坡降等流域特征值,暴雨洪水特性及资料;
——上下游相关水文站点连续水位、流量等整编资料,需采用频率分析方法开展设计成果计算的资料系列
应30年以上,不足30年的应全部收集;设计洪水计算所依据的水文资料及其系列应具有可靠性、致性和代表性;
——上下游相关水文站点断面水位-流量关系和高程基面信息,注意高程系统可靠性;
——所在河道断面资料;
——堤防、护岸设计资料,包括平面布置图、设计报告等;
——涉水工程资料,包括闸站、拦河坝、电站、桥梁、排口等工程设计资料及主要特性参数,水工程调度
运行方案;
——洪水、山洪灾害等调查成果;
——河道岸线规划、中小河流治理等情况;
——社会经济资料;
7 现场调查测量
7.1 调查总体要求
调查和测量工作主要针对堤(岸)顶、低洼地、洪痕、河道断面等,应按GB/T 12898、SL 58、SL 196、SL
197、SL 767等规范的相关规定执行。
7.2 堤(岸)调查
7.2.1 调查乡镇沿河两侧堤(岸)现状,包括乡镇堤防总体分布、堤段闭合情况、堤防达标情况、堤身结构、
险工险段及具有实际挡洪功能的沿河道路等,了解掌握乡镇实际防御能力。
7.2.2 缺乏堤顶高程资料的堤段,应补充测量堤顶高程。
7.2.3 无堤防河段,应补充测量防护区沿河道路、河岸或临河建筑屋前等代表高程。
7.2.4 堤顶高程(或防浪墙高程)、岸坡高程相邻测点距离宜为50m-100m,堤(岸)地势突变的部分需加密。
高程测量误差应小于0.1m。
6
7.3 低洼地调查
调查乡镇低洼地分布、范围,对低洼地内的建(构)筑物开展高程和坐标测量,有条件的可开展洪水风险
分析。
7.4 洪痕调查
7.4.1 调查考证沿河乡镇洪痕,做好标识,测量洪痕高程和坐标位置。洪痕调查以近期较大以上洪水为主,兼
顾历史较大以上洪水,如调查到多个场次洪水痕迹,不同场次痕迹要分别记录,注意边界条件调查,包括发生
时间、洪水成因分析等。
7.4.2 河道有两个以上相距较近的水位站资料,或有详细可靠设计水面线,可不调查洪痕。
7.4.3 洪痕高程测量应能达到较高精度,误差不宜超过10cm。
7.5 河道断面测量
7.5.1 没有断面资料或资料已不能反映当前河道状况的,应开展横断面测量。
7.5.2 沿河乡镇所在河道的横断面测量应满足水面线推算要求,如有多条支流汇入,每条支流应加测横断面,遇桥
梁、堰、陡坎和卡口等涉水建筑物,应增加测量涉水建筑物断面上下游侧断面。
7.5.3 根据现场实际情况,可选择GNSS RTK法、全站仪法、三维激光扫描仪法、水准仪卷尺法等测量方法,并
按SL 58有关规定执行。
7.5.4 应开展河道纵断面测量,以分析河道水面比降。
7.5.5 平面控制点相对于起算点的点位中误差不应大于0.2m,高程控制点相对于起算点的高程中误差不应大于
0.1m。
7.6 涉水工程调查
与河道防汛特征水位分析有关的桥梁、堰坝、水闸等涉水建筑物,应调查其过流尺寸、顶高程及运行等情
况,测绘其剖面图。
8 水文分析计算
8.1 基本要求
8.1.1 在已有可靠水文成果情况下,能满足警戒水位、保证水位分析确定需要的,可直接采用成果,注明出处
及审批情况。
8.1.2 在现有水文成果无法满足警戒水位、保证水位分析确定的情况下,需要开展水文分析计算。
8.2 控制断面/控制站确定
8.2.1 位置选择
可根据实际情况选择控制断面/控制站:
A. 乡镇或附近河道具有实时监测数据的水文站或水位站。
B. 对乡镇河道水位具有代表性的河道断面。
C. 乡镇规划拟建的水文站、水位站所在河道断面。
8.2.2 水位流量关系
7
控制断面所在河段无实测水文资料时,应进行水文调查和临时测流,用多种方法综合拟定水位流量关系曲
线。
8.3 设计洪水计算
8.3.1 分析计算洪水频率宜为2年一遇、5年一遇、10年一遇、20年一遇,有条件可增加分析30年一遇、50
年一遇、100年一遇等。
8.3.2 当沿河乡镇所在河道或其上、下游邻近地点具有30年以上实测和插补延长的流量资料,可采用频率
分析法计算设计洪水。当沿河乡镇所在河道水文资料短缺时,可利用邻近地区分析计算的洪峰、洪量统计
参数,或相同频率的洪峰模数等,采用地区综合法分析计算。
8.3.3 根据沿河乡镇所在流域暴雨资料推算洪水,具体计算方法如下:
A. 集水面积小于10km²的流域可采用华东小流域暴雨推求洪水方法中的推理公式计算,可用地区综合法检
验其成果的合理性;
B. 集水面积10km²~ 200km²的流域可采用中小流域推理公式、瞬时单位线、水文比拟法、地区综合法等
方法计算,对成果进行综合分析后,合理选用;
C. 集水面积200km²~ 1000km²的流域可采用采用瞬时单位线、水文比拟法、地区综合法等方法计算,对
成果进行综合分析后,合理选用。
D. 集水面积面积大于1000km2的流域可采用水文比拟法、地区综合法等方法计算,对成果进行综合分析后,
合理选用。
8.4 水面线推算
8.4.1 应分析确定起始断面的起始水位、河道糙率,根据各河段洪水流量、河道地形,并考虑水工建筑物
壅水等。采用河道恒定非均匀流渐变流方程式推算水面线。
8.4.2 河道糙率等参数应根据实测或调查洪水洪痕率定;无资料时可参考类似河道理论糙率取值。
8.4.3 对于干支流洪水、河湖(水库)洪水相互顶托的河段,应分析其洪水组合和遭遇规律,进行不同组合
情况的水面线推算,以上包线作为设计水面线。
8.4.4 推算成果宜与实测或调查的洪痕进行分析比较,验证合理性。
9 特征水位分析
9.1 现状防洪能力分析
根据堤(岸)、低洼地和洪痕调查成果,结合洪水分析成果和水面线推算成果,分析乡镇现状防洪能力。
9.2 保证水位分析
9.2.1 对于堤防达标河段,保证水位可采用控制断面的设计洪水位。
9.2.2 对于堤防未达标河段,视不达标具体情况,保证水位可采用现状堤顶高程减去安全超高确定,或采
用历史上安全防御相应的洪水位作为保证水位。如果堤防存在薄弱环节,保证水位宜根据堤防实际情况适
当降低。
9.2.3 对于堤防未闭合或无堤河段,保证水位宜按防护区临界成灾高程下调0.5-1.0m确定;有多个预警对
象时,保证水位宜取低值。
8
9.3 警戒水位分析
警戒水位宜通过控制站洪水涨率、预警时长、保证水位、防护区受影响等情况综合分析确定。山区性河道
警戒水位至少应低于保证水位1.0 m以上。
10 淹没分析
10.1 选取5年、10年、20年、警戒水位和保证水位所对应的洪水量级,开展乡镇淹没分析。
10.2 采用符合精度要求的地形图、堤防分布、居民地等矢量信息和高程数据,满足时效性、现实性要求。
10.3 结合水面线推算、堤(岸)现状防洪能力进行淹没分析计算,分析结果包括但不限于淹没范围、淹没水深、受
影响的建(构)筑物等。
11 合理性分析
对拟定的警戒水位和保证水位进行合理性分析,应考虑以下几个方面:
A.拟定的警戒水位和保证水位应兼顾上下游和左右岸防洪对象。
B.拟定的警戒水位和保证水位与河流治理标准、水利工程等别、防护对象等相适应。
C.拟定的警戒水位所产生的超警天数不宜过长,不宜频繁超警。
D.拟定的警戒水位、保证水位之间水位级差应合理(山区性河道宜不小于1.0 m)。
12 报告编制
12.1 防汛特征水位分析报告应包括但不限于流域概况、分析范围和对象确定、资料收集、现场调查测量、水
文分析计算、特征水位分析、合理性分析、结论与建议等内容。
12.2 防汛特征水位分析电子化资料应包括但不限于堤(岸)、低洼地、洪痕等坐标和高程测量数据,河道断
面测量数据、洪水淹没范围分析矢量图等内容。
	  CCS P 56
团体标准
T/FASST 00003—2024
沿河乡镇防汛特征水位分析规程
Analysis specification for flood control characteristic water stage of towns along theriver
2024-11-12 发布2024-11-12 实施
福建省老科学技术工作者协会发布
前言
本文件按照GB/T 1.1—2020《标准化工作导则第1部分:标准化文件的结构和起草规则》的规定起
草。
请注意本文件的某些内容可能涉及专利。本文件的发布机构不承担识别专利的责任。
本文件由福建省水利厅提出,得到厅主要领导的关心指导。
本文件由福建省老科学技术工作者协会归口。
本文件起草单位:福建省水利水电勘测设计研究院有限公司、福建省水文水资源勘测中心、福建省
老科协数字经济专委会、腾信数智云(福建)科技有限公司、福建智联万物科技有限公司。
本文件主要起草人:朱光华、林榕杰、王象链、陈俊、陈敏、蔡海鹏、杨江帆、叶乃兴、江铃、
陈宏毅、林莲珍、陈哲、王衡生、林剑龙、蓝立洪。
3
沿河乡镇防汛特征水位分析规程
1 范围
本文件规定了沿河乡镇防汛特征水位分析的总则、分析范围和对象、资料收集、现场调查测量、水文分析
计算、特征水位分析、淹没分析、合理性分析和分析报告编制等各个步骤与要求。
本文件适用于沿河乡镇防汛特征水位的分析。
2 规范性引用文件
下列文件中的内容通过文中的规范性引用而构成本文件必不可少的条款。其中,注日期的引用文件, 仅该
日期对应的版本适用于本文件;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包括所有的修改单)适用于本文件。
GB/T 12898 国家三、四等水准测量规范
GB/T 50095 水文基本术语和符号标准
SL 44 水利水电工程设计洪水计算规范
SL 58 水文测量规范
SL 104 水利工程水利计算规范
SL 196 水文调查规范
SL 197 水利水电工程测量规范
SL 767 山洪灾害调查与评价技术规范
SL/T 278 水利水电工程水文计算规范
3 术语和定义
下列术语和定义适用于本文件。
3.1
沿河乡镇Towns along the river
临河且易受江河洪水或潮水影响的乡镇(街道)。
3.2
防汛特征水位Flood control characteristic water stage
一定时期内为满足乡镇防汛工作需要而设立的江河控制断面警戒水位和保证水位。
3.3
设防水位Defence water stage
河道堤防设计防洪标准的相应控制断面水位。
3.4
警戒水位Warning stage
警戒水位是指为了预防洪水灾害,江河水位上涨达到一定高度,需要采取警戒措施的相应控制断面水
位。
3.5
保证水位Highest safety water stage
保证水位是指城镇的防洪体系或其设施、地形所能安全防护的相应控制断面最高水位。
4
3.6
成灾高程Disaster causal critical water elevation
乡镇沿河防护区受淹开始成灾所对应的高程。
3.7
控制断面Control cross section
用于表征沿河乡镇防汛特征水位的河道横断面,其应具有河段水位代表性。
3.8
控制站Control station
用于分析沿河乡镇防汛特征水位的水文站或水位站。
4 总则
4.1 技术流程
沿河乡镇防汛特征水位分析技术流程见图1。
图1 沿河乡镇防汛特征水位分析技术流程图
5
4.2 复核调整
沿河乡镇防汛特征水位应根据汛期实际防汛效果进行修正,并应根据流域水工程建设、河道变迁、涉水
建筑物变化等情况,及时开展复核更新。
4.3 坐标基准
坐标采用国家大地系CGCS2000,高程采用1985国家高程基准。
5 分析范围和对象
5.1 分析范围
分析范围应包括沿河乡镇受到洪水威胁的防护区。
5.2 分析对象
分析对象应包括防护区内的房屋、园区、堤防闸站工程及重要基础设施等。
6 资料收集
收集整理乡镇所在流域相关资料,包含但不限于:
——所在流域面积、河长、坡降等流域特征值,暴雨洪水特性及资料;
——上下游相关水文站点连续水位、流量等整编资料,需采用频率分析方法开展设计成果计算的资料系列
应30年以上,不足30年的应全部收集;设计洪水计算所依据的水文资料及其系列应具有可靠性、致性和代表性;
——上下游相关水文站点断面水位-流量关系和高程基面信息,注意高程系统可靠性;
——所在河道断面资料;
——堤防、护岸设计资料,包括平面布置图、设计报告等;
——涉水工程资料,包括闸站、拦河坝、电站、桥梁、排口等工程设计资料及主要特性参数,水工程调度
运行方案;
——洪水、山洪灾害等调查成果;
——河道岸线规划、中小河流治理等情况;
——社会经济资料;
7 现场调查测量
7.1 调查总体要求
调查和测量工作主要针对堤(岸)顶、低洼地、洪痕、河道断面等,应按GB/T 12898、SL 58、SL 196、SL
197、SL 767等规范的相关规定执行。
7.2 堤(岸)调查
7.2.1 调查乡镇沿河两侧堤(岸)现状,包括乡镇堤防总体分布、堤段闭合情况、堤防达标情况、堤身结构、
险工险段及具有实际挡洪功能的沿河道路等,了解掌握乡镇实际防御能力。
7.2.2 缺乏堤顶高程资料的堤段,应补充测量堤顶高程。
7.2.3 无堤防河段,应补充测量防护区沿河道路、河岸或临河建筑屋前等代表高程。
7.2.4 堤顶高程(或防浪墙高程)、岸坡高程相邻测点距离宜为50m-100m,堤(岸)地势突变的部分需加密。
高程测量误差应小于0.1m。
6
7.3 低洼地调查
调查乡镇低洼地分布、范围,对低洼地内的建(构)筑物开展高程和坐标测量,有条件的可开展洪水风险
分析。
7.4 洪痕调查
7.4.1 调查考证沿河乡镇洪痕,做好标识,测量洪痕高程和坐标位置。洪痕调查以近期较大以上洪水为主,兼
顾历史较大以上洪水,如调查到多个场次洪水痕迹,不同场次痕迹要分别记录,注意边界条件调查,包括发生
时间、洪水成因分析等。
7.4.2 河道有两个以上相距较近的水位站资料,或有详细可靠设计水面线,可不调查洪痕。
7.4.3 洪痕高程测量应能达到较高精度,误差不宜超过10cm。
7.5 河道断面测量
7.5.1 没有断面资料或资料已不能反映当前河道状况的,应开展横断面测量。
7.5.2 沿河乡镇所在河道的横断面测量应满足水面线推算要求,如有多条支流汇入,每条支流应加测横断面,遇桥
梁、堰、陡坎和卡口等涉水建筑物,应增加测量涉水建筑物断面上下游侧断面。
7.5.3 根据现场实际情况,可选择GNSS RTK法、全站仪法、三维激光扫描仪法、水准仪卷尺法等测量方法,并
按SL 58有关规定执行。
7.5.4 应开展河道纵断面测量,以分析河道水面比降。
7.5.5 平面控制点相对于起算点的点位中误差不应大于0.2m,高程控制点相对于起算点的高程中误差不应大于
0.1m。
7.6 涉水工程调查
与河道防汛特征水位分析有关的桥梁、堰坝、水闸等涉水建筑物,应调查其过流尺寸、顶高程及运行等情
况,测绘其剖面图。
8 水文分析计算
8.1 基本要求
8.1.1 在已有可靠水文成果情况下,能满足警戒水位、保证水位分析确定需要的,可直接采用成果,注明出处
及审批情况。
8.1.2 在现有水文成果无法满足警戒水位、保证水位分析确定的情况下,需要开展水文分析计算。
8.2 控制断面/控制站确定
8.2.1 位置选择
可根据实际情况选择控制断面/控制站:
A. 乡镇或附近河道具有实时监测数据的水文站或水位站。
B. 对乡镇河道水位具有代表性的河道断面。
C. 乡镇规划拟建的水文站、水位站所在河道断面。
8.2.2 水位流量关系
7
控制断面所在河段无实测水文资料时,应进行水文调查和临时测流,用多种方法综合拟定水位流量关系曲
线。
8.3 设计洪水计算
8.3.1 分析计算洪水频率宜为2年一遇、5年一遇、10年一遇、20年一遇,有条件可增加分析30年一遇、50
年一遇、100年一遇等。
8.3.2 当沿河乡镇所在河道或其上、下游邻近地点具有30年以上实测和插补延长的流量资料,可采用频率
分析法计算设计洪水。当沿河乡镇所在河道水文资料短缺时,可利用邻近地区分析计算的洪峰、洪量统计
参数,或相同频率的洪峰模数等,采用地区综合法分析计算。
8.3.3 根据沿河乡镇所在流域暴雨资料推算洪水,具体计算方法如下:
A. 集水面积小于10km²的流域可采用华东小流域暴雨推求洪水方法中的推理公式计算,可用地区综合法检
验其成果的合理性;
B. 集水面积10km²~ 200km²的流域可采用中小流域推理公式、瞬时单位线、水文比拟法、地区综合法等
方法计算,对成果进行综合分析后,合理选用;
C. 集水面积200km²~ 1000km²的流域可采用采用瞬时单位线、水文比拟法、地区综合法等方法计算,对
成果进行综合分析后,合理选用。
D. 集水面积面积大于1000km2的流域可采用水文比拟法、地区综合法等方法计算,对成果进行综合分析后,
合理选用。
8.4 水面线推算
8.4.1 应分析确定起始断面的起始水位、河道糙率,根据各河段洪水流量、河道地形,并考虑水工建筑物
壅水等。采用河道恒定非均匀流渐变流方程式推算水面线。
8.4.2 河道糙率等参数应根据实测或调查洪水洪痕率定;无资料时可参考类似河道理论糙率取值。
8.4.3 对于干支流洪水、河湖(水库)洪水相互顶托的河段,应分析其洪水组合和遭遇规律,进行不同组合
情况的水面线推算,以上包线作为设计水面线。
8.4.4 推算成果宜与实测或调查的洪痕进行分析比较,验证合理性。
9 特征水位分析
9.1 现状防洪能力分析
根据堤(岸)、低洼地和洪痕调查成果,结合洪水分析成果和水面线推算成果,分析乡镇现状防洪能力。
9.2 保证水位分析
9.2.1 对于堤防达标河段,保证水位可采用控制断面的设计洪水位。
9.2.2 对于堤防未达标河段,视不达标具体情况,保证水位可采用现状堤顶高程减去安全超高确定,或采
用历史上安全防御相应的洪水位作为保证水位。如果堤防存在薄弱环节,保证水位宜根据堤防实际情况适
当降低。
9.2.3 对于堤防未闭合或无堤河段,保证水位宜按防护区临界成灾高程下调0.5-1.0m确定;有多个预警对
象时,保证水位宜取低值。
8
9.3 警戒水位分析
警戒水位宜通过控制站洪水涨率、预警时长、保证水位、防护区受影响等情况综合分析确定。山区性河道
警戒水位至少应低于保证水位1.0 m以上。
10 淹没分析
10.1 选取5年、10年、20年、警戒水位和保证水位所对应的洪水量级,开展乡镇淹没分析。
10.2 采用符合精度要求的地形图、堤防分布、居民地等矢量信息和高程数据,满足时效性、现实性要求。
10.3 结合水面线推算、堤(岸)现状防洪能力进行淹没分析计算,分析结果包括但不限于淹没范围、淹没水深、受
影响的建(构)筑物等。
11 合理性分析
对拟定的警戒水位和保证水位进行合理性分析,应考虑以下几个方面:
A.拟定的警戒水位和保证水位应兼顾上下游和左右岸防洪对象。
B.拟定的警戒水位和保证水位与河流治理标准、水利工程等别、防护对象等相适应。
C.拟定的警戒水位所产生的超警天数不宜过长,不宜频繁超警。
D.拟定的警戒水位、保证水位之间水位级差应合理(山区性河道宜不小于1.0 m)。
12 报告编制
12.1 防汛特征水位分析报告应包括但不限于流域概况、分析范围和对象确定、资料收集、现场调查测量、水
文分析计算、特征水位分析、合理性分析、结论与建议等内容。
12.2 防汛特征水位分析电子化资料应包括但不限于堤(岸)、低洼地、洪痕等坐标和高程测量数据,河道断
面测量数据、洪水淹没范围分析矢量图等内容。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