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T/GXCECDPA 002-2025 T/NNAS 024-2025 互联网营销师(直播销售员)职业技能评价规范

  • 名  称:T/GXCECDPA 002-2025 T/NNAS 024-2025 互联网营销师(直播销售员)职业技能评价规范 - 下载地址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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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料介绍

《互联网营销师(直播销售员)职业技能评价规范》(T/GXCECDPA 002-2025 & T/NNAS 024-2025) 主要内容的详细总结:

​1. 核心目的与范围:​

  • 规范互联网营销师(直播销售员)的职业技能评价活动。
  • 界定了相关术语和定义(如互联网营销师(直播销售员)、直播)。
  • 适用于该职业的职业技能评价工作。

​2. 核心原则:​

  • 评价工作必须遵循六大原则:
    • ​独立性:​​ 基于专业知识和标准独立评价。
    • ​客观性:​​ 依据客观事实进行评价。
    • ​公正性:​​ 统一标准对待所有被评价者。
    • ​透明性:​​ 评价流程公开透明。
    • ​规范性:​​ 严格遵守既定规范和流程。
    • ​可靠性:​​ 确保数据准确完整,多方法验证结果。

​3. 技能等级体系:​

  • 共设​​五个等级​​,由低到高依次为:
    • 五级/初级工
    • 四级/中级工
    • 三级/高级工
    • 二级/技师
    • 一级/高级技师

​4. 申报条件:​

  • 每个级别有明确的申报门槛,主要依据:
    • ​学历/教育背景:​​ 从初中到本科及研究生相关专业(如电子商务类、艺术设计类、计算机类、经济贸易类等)。
    • ​职业资格证书:​​ 持有本职业或相关职业(如电子商务师、营销员、广告设计师、播音员等)的低一级证书。
    • ​工作经验:​​ 累计从事本职业或相关职业工作的年限要求(1年到4年不等,级别越高要求越长)。
    • ​相关职称:​​ 申报一级/高级技师可接受取得相关高级职称满1年。
    • 明确列出了相关职业(注1)和相关专业(注2,参考《职业教育专业目录》2021年)的范围。

​5. 评价方式与要求:​

  • ​评价组成:​
    • ​理论知识考试:​​ 闭卷笔试或机考为主。所有级别均需参加。
    • ​技能考核:​​ 现场操作或模拟操作为主。所有级别均需参加。
    • ​综合评审:​​ 审阅申报材料、答辩等方式。​​仅二级/技师、一级/高级技师​​需参加。
  • ​评价要求:​
    • ​人员配比:​​ 对监考人员/考评人员/考生配比有明确规定(如监考不低于1:15;技能考核考评人员1:5且≥3人单数;综合评审≥3人单数)。
    • ​评价场所:​​ 指定了理论知识考试(标准教室/机房)、技能考核(工作现场/网络环境场所)、综合评审(教室/会议室)的场所要求。
    • ​评价时间:​​ 不同级别不同考核部分有具体的时间要求(详见标准表2)。
    • ​合格标准:​
      • 五级~三级:理论知识考试 + 技能考核 总分 ≥ 60分。
      • 二级~一级:理论知识考试 + 技能考核 总分 ≥ 60分 ​​且​​ 综合评审 ≥ 60分。
    • ​指标体系:​​ 评价基于附录A提供的详细职业技能评价指标体系(含职业能力要求和相关知识要求)。
    • ​权重分配:​​ 附录B提供了各等级不同评价指标在技能要求和理论知识要求中的具体权重。

​6. 职业技能要求(核心内容 - 详见附录A):​

  • 各级别评价指标由一级指标和二级指标构成,能力要求逐级递进,高级别涵盖低级别要求。
  • ​核心一级指标及其侧重点:​
    • ​客观条件 (五级~三级权重高,二级~一级权重降低):​
      • 外貌形象:适应场景、保持专业形象。
      • 语言表达:清晰、流畅、有感染力、适应受众。
      • 声音条件:清晰稳定、保养与运用技巧。
      • 身体素质:适应长时间工作、保持状态。
      • 心理素质:压力管理、情绪控制、应对突发。
    • ​工作准备 (各级权重稳定):​
      • 产品选择:市场调研、选品、分析(特性/竞品/价格/库存)、策略制定。
      • 宣传准备:素材搜集/制作/核实、预热发布、资源协调(中级起)、投入产出计算(中级起)。
      • 设备/软件/材料准备:安装调试、采购计划、检测、管理。
      • 风险评估:识别风险(基础风险→法律风险→管理风险)、制定预案/制度、评估方案。
    • ​直播营销 (各级权重稳定):​
      • 直播预演:脚本编写/优化、组织彩排、方案调整。
      • 直播售卖:产品介绍展示、引导互动、气氛调动、策略实时调整、情绪管理。
      • ​高级别新增 (二级~一级):​
        • 营销策划/计划:主题直播间搭建、个人品牌塑造、多媒介传播计划、效果评估。
        • 直播规划:周期目标设定、规范流程建立、用户管理、购买率提升计划。
    • ​售后与复盘 (各级权重稳定):​
      • 售后:发货查询、问题处理(基础处理→系统化处理→工作报告)。
      • 复盘:数据采集/统计(基础)→ 建立维度/标准/流程(中级起)。
    • ​团队管理 (仅二级~一级):​
      • 团队架构设置:搭建团队、分工调整、考核标准制定、跨部门协作。
      • 团队文化建设:建立文化理念、管理规范、员工评价/互评体系。
    • ​培训指导 (仅二级~一级):​
      • 培训:制定计划、编写讲义、组织教学、建立考评体系。
      • 指导:指导低级别员工、制定指导规范、评估培训效果。

​7. 其他重要信息:​

  • ​提出与归口:​​ 由广西县域电商发展促进会提出、归口并宣贯。
  • ​起草单位:​​ 包括多所高校(南宁职业技术大学、广西职业技术学院)、协会(广西县域电商发展促进会、南宁市标准化协会)、科技公司、供应链公司、农科院等。
  • ​参考文献:​​ 《互联网营销师国家职业技能标准》(2021年版)、《职业教育专业目录》(2021年)。
  • ​专利声明:​​ 文件可能涉及专利,发布机构不承担识别责任。
  • ​灵活性:​​ 允许在特定条件下对评价指标进行有限删减或增加,但需重新测算权重。

​总结来说,该标准构建了一个完整的互联网营销师(直播销售员)职业技能评价体系:​

  • ​等级分明:​​ 五个等级清晰划分职业发展阶段。
  • ​条件明确:​​ 每个等级的申报条件具体、可衡量。
  • ​评价科学:​​ 理论知识、技能操作、综合评审相结合,配比、时间、场所、权重规定细致。
  • ​能力导向:​​ 附录A提供了详尽的、分级递进的职业技能要求矩阵,覆盖从个人基础素质(形象、语言)到业务操作(选品、直播、售后)、再到管理规划(团队、培训、策略)的全方位能力。
  • ​规范统一:​​ 强调评价的独立性、客观性、公正性、透明性、规范性和可靠性。
  • ​实用性强:​​ 紧密结合直播电商行业实际需求,操作性强,为培训、评价、用人提供了权威依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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