T/HJX 013-2025 “龙江品质”种植技术规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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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料介绍
ICS
65.020.20
CCS HJX
B 05
黑龙江省计量协会团体标准
T/HJX 013—2025
“龙江品质”种植技术规范
"Longjiang Quality"technical specification for planting
2025 - 03 - 07发布
2025 - 03 - 07实施
黑龙江省计量协会 发布
T/HJX 013—2025
I
目次
前言 ................................................................................. II
引言 ................................................................................ III
1 范围 ............................................................................... 1
2 规范性引用文件 ..................................................................... 1
3 术语和定义 ......................................................................... 1
4 环境要求 ........................................................................... 1
5 种植过程 ........................................................................... 1
6 采收 ............................................................................... 2
7 包装 ............................................................................... 2
8 贮藏 ............................................................................... 2
9 运输 ............................................................................... 2
10 质量要求 .......................................................................... 2
11 管理保障 .......................................................................... 3
T/HJX 013—2025
II
前言
本文件按照GB/T 1.1-2020《标准化工作导则第1部分:标准化文件的结构和起草规则》的规定起草。
请注意本文件的某些内容可能涉及专利。本文件的发布机构不承担识别专利的责任。
本文件由黑龙江省计量协会提出并归口。
本文件起草单位:方圆标志认证集团有限公司、方圆标志认证集团有限公司黑龙江分公司、方圆标志认证集团有限公司北京特检有限公司、方圆标志检验检测(山东)有限公司、黑龙江省质量监督检测研究院、黑龙江省计量检定测试研究院。
本文件起草人:桑宇、龙科、金铭铭、康春生、陈文、赵丽晖、王雅君、潘雪、姜珊、柳怡冲、邵楠、佟晓芳、代敏、刘洋、邬晓华、郭丽娜。
本文件首次制定。
T/HJX 013—2025
III
引言
“龙江品质”是黑龙江省区域内在技术、品质、管理、品牌、绿色发展和社会责任等方面,具有经济价值、社会影响力、自然资源地理环境特色和历史人文特征的产品或服务的总称。“龙江品质”区域公共品牌是对黑龙江省文化价值、物质价值、机制价值、品牌价值等的有效提炼和有机整合。通过“龙江品质”区域公共品牌建设开展实施,旨在依托黑龙江省特有优势资源,以联盟认证形式,围绕黑龙江省“特质”、“特色”建设高质量团体标准体系,对符合标准体系、技术规范的特色产品和优势产业开展自愿性认证,涵盖各类产业中具有黑龙江省代表性的农业产品、旅游服务、文创产品、工业产品等,围绕冰雪经济,形成集质量、标准、服务、信誉、效益为一体,市场和社会公认的区域公共品牌。
“龙江品质”系列团体标准作为开展“龙江品质”自愿性认证的认证依据,以黑龙江省区域特色产品与服务和优势产业为重点,通过管理过程要求和核心技术指标,推动企业提升内部管理水平,实现产品和服务品质提升,提高黑龙江省高品质产品和服务的市场竞争力。
“龙江品质”系列团体标准是在对比分析了国内外技术指标参数的基础上,采用过程控制和持续改进的管理理念方法,融合编制的一套包括基于管理要素的通用技术要求及基于行业特点的特色产品和服务技术规范的系列标准。该套系列文件设计如下:第一层级为《“龙江品质”区域公共品牌通用要求 农食产品》和《“龙江品质”区域公共品牌通用要求 服务业》,第二层级为《“龙江品质”种植技术规范》和《“龙江品质”食品加工技术规范》,第三层级为特色产品和服务技术规范。第一层级、第二层级和第三层级文件应配套使用。本文件为第二层级《“龙江品质”种植技术规范》,通过本文件的发布实施,将有助于推进种植业规范化、规模化、标准化、生态化发展,提升种植农产品质量。同时,以本文件作为认证依据,对种植生产经营者进行第三方认证,通过认证在供需两端传递质量信号,提高“龙江品质”品牌权威性和公信力,形成有效的市场选择机制,助推特色优势产业、产品提档升级、提质增效。
T/HJX 013—2025
1
"龙江品质"种植技术规范
1 范围
本文件规定了“龙江品质”种植农产品的种植环境,种植过程,采收、包装、贮藏和运输,质量,管理保障的要求。
本文件适用于“龙江品质”种植农产品生产经营者的自我评价和第三方评价/认证。
2 规范性引用文件
下列文件中的内容通过文中的规范性引用而构成本文件必不可少的条款。其中,注日期的引用文件,仅该日期对应的版本适用于本文件;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包括所有的修改单)适用于本文件。
GB 2761 食品中真菌毒素限量
GB 2762 食品中污染物限量
GB 2763 食品中农药最大残留限量
GB 3095 环境空气质量标准
GB 5084 农田灌溉水质标准
GB/T 8321 农药合理使用准则
GB 15618 土壤环境质量 农用地土壤污染风险管控标准(试行)
GB/T 31268 限制商品过度包装 通则
GB/T 34343 种植农产品物流包装容器通用技术要求
GB/T 34344 种植农产品物流包装材料通用技术要求
GB 38400 肥料中有毒有害物质的限量要求
3 术语和定义
本文件没有需要界定的术语和定义。
4 环境要求
4.1 环境
4.1.1 应选择在生态环境良好、无污染风险的地区,远离工矿区、公路铁路干线、生活垃圾场等污染源。
4.1.2 环境空气质量应符合GB 3095的规定。
4.1.3 灌溉水不应来自生活污水、工业废水、未经处理的畜禽养殖的废水等水源,水质应符合GB 5084的规定。
4.1.4 土壤环境质量应符合GB 15618的规定。
4.2 缓冲带
应设置有效的缓冲带或物理屏障,以防止种植区域受到污染。
5 种植过程
5.1 农作物品种选择
T/HJX 013—2025
2
5.1.1 引进的农作物品种应符合国家相应法律法规的检验检疫规定。选择经过国家及本省相关部门审(鉴、认)定或登记的农作物品种。
5.1.2 应选择能够适应当地气候、地势、土壤肥力特点,对病虫害具有抗性和(或)耐性,品质优良的农作物品种。
5.2 土壤培肥
5.2.1 在测土配方施肥技术指导下,坚持“有机肥为主、化肥为辅”的原则。
5.2.2 应使用安全、优质的肥料,肥料中有毒有害物质的含量应符合GB 38400的规定。
5.2.3 应采用休耕、轮作、施用有机肥、种植绿肥作物、秸秆还田等方式保持土壤肥力。
5.3 有害生物防治
5.3.1 依据“预防为主,综合防治”的原则进行有害生物防治。
5.3.2 应创造不利于产生病虫害、有利于有害生物天敌繁衍的环境条件,提高生物多样性,维持农业生态系统的平衡。
5.3.3 应由具备资质的植保技术人员进行有害生物抗药性监测,根据病虫害的发生规律,在最佳防治时期选择合适的防治措施。
5.3.4 应使用符合相应法律法规并获得国家农药登记许可的农药,且应使用高效、低风险的农药。
5.3.5 应依据农药的特性和说明书按需施用或按照GB/T 8321所有部分的规定使用农药。
5.3.6 宜采用物理防治、生物防治等措施对有害生物进行防治,以减少农药的使用,如用灯光或色板诱杀害虫、机械捕捉害虫、释放害虫天敌、机械或人工除草等。
5.4 灌溉
应合理利用水资源,宜采用滴灌、喷灌等节水灌溉技术,提高用水效率。
6 采收
6.1 应遵守农药使用安全间隔期的规定,在合理的采收时间进行采收农作物活动。
6.2 种植农产品采收后,必要时,进行分拣等处理。
7 包装
包装材料和容器应符合GB/T 34343、GB/T 34344、GB/T 31268的规定。
8 贮藏
8.1 对于需要贮藏的种植农产品,应根据种植农产品的特点和卫生要求选择贮藏条件,确定贮藏期限。
8.2 贮藏期间,种植农产品不应受到有毒、有害、有异味物质的污染。发现异常应及时处理,确保种植农产品的品质。
9 运输
9.1 根据种植农产品的特点和卫生要求选择运输工具,必要时,可配备保温、冷藏、保鲜等设施以满足运输过程中的温湿度等要求。不应与有毒、有害、有异味的物品一同运输。
9.2 运输过程中应采取有效措施避免日光直射、雨雪浇淋、显著的温湿度变化和剧烈撞击等情况的发生。
10 质量要求
10.1 食品安全
T/HJX 013—2025
3
种植农产品的安全指标和品质指标应符合GB 2761、GB 2762、GB 2763的规定和相应的“龙江品质”特色种植农产品技术规范的要求。
10.2 产品检验
必要时,应通过自行检验或委托具备相应资质的检验机构对产品进行检验,综合考虑产品特性、种植过程投入品、周边环境等因素合理确定检验项目、检验频次和检验方法,包括但不限于:
——自行检验应具备与所检项目适应的检验室和检验能力;由具有相应资质的检验人员按规定实施检验;检验仪器设备应定期检定、校准;自行检验应建立和实施检验室管理制度、检验制度、检验记录制度、留样制度,妥善保存相关记录;
——每年委托具备相应资质的检验机构对产品进行不少于1次的检验。
11 管理保障
11.1 设备设施管理
11.1.1生产所使用的设备设施应具有良好的状态,且应定期进行校验。
11.1.2采收过程中使用到的设备设施应在使用前进行彻底清洁。
11.2 人员安全和卫生管理
11.2.1应采取人员防护措施,配备防护设备。
11.2.2应建立和实施卫生规范,并对所有进入生产场所的人员进行相关知识培训。
11.3 记录管理
应建立和实施记录制度,对种植过程中的农作物品种选择、施肥、施药、灌溉、采收、包装、贮藏、运输和销售等各个环节,和设备设施、人员安全和卫生、废弃物和污染物等管理情况进行详细记录。应确保记录的内容和数据完整、真实有效,能够对种植农产品从种植到销售的所有环节都可进行有效追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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