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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T/FJAS 012-2024 鲍鱼福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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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料介绍
        ICS 67.040
CCS C14
团体标准
T/FJAS 012—2024
鲍鱼福袋
Abalone lucky bag
2024 - 12 - 10 发布2024 - 12 - 15 实施
福建省标准化协会 发布
目次
前言.................................................................................. II
1 范围................................................................................ 1
2 规范性引用文件...................................................................... 1
3 术语和定义.......................................................................... 1
4 技术要求............................................................................ 2
5 检验方法............................................................................ 3
6 检验规则............................................................................ 3
7 标志、标签、包装、运输和贮存....................................................... 4
T/FJAS 012—2024
II
前言
本文件按照GB/T 1.1—2020《标准化工作导则第1 部分:标准化文件的结构和起草规则》的规
定起草。
请注意本文件的某些内容可能涉及专利。本文件的发布机构不承担识别专利的责任。
本文件由福建省水手食品有限公司提出。
本文件由福建省标准化协会归口。
本文件起草单位:福建省水手食品有限公司、福建省标准化协会、福建省泽海冷链物流有限公司、
莆田市汇丰食品工业有限公司、福建省新膳海洋食品有限公司、壹路鲜伴(福建)食品有限公司、
海元(福建)食品有限公司、福建长太生物科技有限公司、厦门市岛之原生物科技有限公司。
本文件主要起草人:陈文水、林金煌、林立、王英、陈盛杰、陈建华、陈洪辉、谭勇、陈春林、杨
振通、魏敏、张秀珠、黄文美。
T/FJAS 012—2024
1
鲍鱼福袋
1 范围
本文件规定了鲍鱼福袋(以下简称产品)的技术要求、检验方法、检验规则、标志、标签、包装、
运输和贮存。
本文件适用于以鲍鱼肉、豆腐皮、肉糜类制品等为主要原料制成的,采用速冻工艺(产品热中心温
度≤-18℃),在低温状态下贮存、运输和销售的非即食预包装食品。
2 规范性引用文件
下列文件中的内容通过文中的规范性引用而构成本文件必不可少的条款。其中,注日期的引用文件,
仅该日期对应的版本适用于本文件;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包括所有的修改单)适用于本
文件。
GB/T 191 包装储运图示标志
GB 2707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鲜(冻)畜、禽产品
GB 2712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豆制品
GB 2733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鲜、冻动物性水产品
GB 2760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食品添加剂使用标准
GB 2762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食品中污染物限量
GB 4806.7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食品接触用塑料材料及制品
GB 5009.3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食品中水分的测定
GB 5009.9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食品中淀粉的测定
GB 5009.12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食品中铅的测定
GB 5009.228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食品中挥发性盐基氮的测定
GB 5749 生活饮用水卫生标准
GB/T 6543 运输包装用单瓦楞纸箱和双瓦楞纸箱
GB 7718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预包装食品标签通则
GB 14881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食品生产通用卫生规范
GB 16869 鲜、冻禽产品
GB 19295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速冻面米与调制食品
GB 28050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预包装食品营养标签通则
JJF 1070 定量包装商品净含量计量检验规则
《定量包装商品计量监督管理办法》
3 术语和定义
下列术语和定义适用于本文件。
3.1
鲍鱼福袋abalone lucky bag
T/FJAS 012—2024
2
以鲍鱼肉、豆腐皮、肉糜类制品等为主要原料,配以各种调料和辅料,经解冻、和料、灌制、加热、
速冻、包装等相应工序加工制成的特色食材。
3.2
肉糜类制品emulsification meat product
以畜禽肉及其制品、水产品及其制品等为主要原料,经绞碎后,配以调味料等辅料(含食品添加剂),
经搅拌、乳化(或不乳化)、成型,加热或不加热、冷却或不冷却、速冻等工序的预包装产品。
4 技术要求
4.1 原辅料要求
4.1.1 豆制品
应符合GB 2712 的规定。
4.1.2 畜禽肉
应符合GB 2707 和GB 16869 的规定。
4.1.3 食用植物油
应符合GB 2716 的规定。
4.1.4 动物性水产品
应符合GB 2733 的规定。
4.1.5 生产用水
应符合GB 5749 的规定。
4.1.6 其他原辅料
应符合相关产品的国家标准或行业标准的规定。
4.1.7 食品添加剂
应符合相关国家标准或行业标准的规定。
4.2 感官指标
感官指标应符合表1 的要求。
表1 感官要求
项目指标检验方法
色泽呈现产品应有色泽取适量的样品(速冻的产品需经缓慢解
冻)在良好的光线下,用肉眼观察其色
泽、组织形态及其有否外来杂质;将样
品煮熟后闻其香,尝其味,检查是否有
异味
滋味、气味具有该产品应有的气味和滋味,无异味、无酸败味
组织形态呈类福袋状,大小基本一致,无霉变,不漏馅
杂质无正常视力可见的异物
T/FJAS 012—2024
3
4.3 理化指标
理化指标应符合表2 的要求。
表2 理化指标
项目指标检验方法
水分/(g/100g)≤ 70 GB 5009.3
挥发性盐基氮/(mg/100g)≤ 20 GB 5009.228
过氧化值(以脂肪计)/(g/100g) ≤ 0.25 GB 5009.227
4.4 污染物限量
污染物限量应符合GB 2762 的规定;其中铅严于食品安全国家标准的指标应符合表3 的要求。
表3 污染物限量
项目指标检验方法
铅(以Pb 计)/(mg/kg)< 0.5 GB 5009.12
4.5 净含量
应符合《定量包装商品计量监督管理办法》的规定。
4.6 食品添加剂
食品添加剂的品种和使用量应符合GB 2760 的规定。
4.7 卫生要求
生产加工过程的卫生要求应符合GB 14881 的规定。
5 检验方法
5.1 感官指标
在正常光线下用目测和鼻嗅。
5.2 过氧化值
按GB 19295 规定的方法测定。
5.3 污染物
砷、铅、汞、镉按GB 2762 中规定的方法测定。
5.4 净含量负偏差
应执行JJF 1070 的规定。
6 检验规则
T/FJAS 012—2024
4
6.1 组批规则
在原料及生产条件基本相同下同一天、同一原料产的产品为一批。
6.2 抽样方法和数量
从同一批次的合格产品中随机抽取样品。每批产品抽取不少于400g,样品平均分成2 份,1 份检验,
1 份备查。净含量抽样参照JJF 1070。
6.3 出厂检验
6.3.1 产品经检验合格后方可出厂。
6.3.2 出厂检验项目包括:感官、净含量、水分。
6.4 型式检验
型式检验项目应包括本文件中规定的全部项目。正常生产时每半年进行一次型式检验,有下列情况
时也应进行型式检验:
a) 产品主要原料、配方、关键工艺有较大改变,可能影响其性能时;
b) 出厂检验与上次形式检验有较大差异时;
c) 停产三个月以上恢复生产;
d) 新产品投产时;
e) 食品安全监管机构提出要求时。
6.5 判断规则
6.5.1 全部项目检测结果符合本文件规定时,判该批产品为合格品。
6.5.2 如有项目(两项以内)不合格允许在同一批产品中加倍抽样进行复检,若仍有一项指标不符合要
求,则判该批产品为不合格。
7 标志、标签、包装、运输和贮存
7.1 标志、标签
7.1.1 标签应符合GB 7718、GB 28050 及《食品标识管理规定(修订版)》的有关规定。
7.1.2 储运图示标志应符合GB/T 191 的规定。
7.2 包装
7.2.1 内包装材料应符合国家食品安全要求,包装应严密,无破损、泄露。
7.2.2 将装袋后的产品装入纸箱,封口、打包,按要求贴上有关产品的标识。外包装瓦楞纸箱应符合
GB/T 6543 的要求。
7.3 运输
产品运输工具应装有冷链设备,运输过程要求保持产品温度在-18℃以下,运输工具应清洁卫生,
不得与有毒的化学药品和有害物质一起运输,装卸时应小心轻放,严禁重压。
7.4 贮存
7.4.1 产品应存放在温度为-18℃以下的冷库中,并定期监测和记录温度。
T/FJAS 012—2024
5
7.4.2 不同批次、规格的产品应分别堆垛,排列整齐,各品种、批次、规格应有标识牌。
7.4.3 冷库内应保持清洁卫生,并有防尘、防蝇、防鼠设施。
7.4.4 产品应堆放在垫板上,离地面10cm 以上,离库壁10cm 以上。
	  CCS C14
团体标准
T/FJAS 012—2024
鲍鱼福袋
Abalone lucky bag
2024 - 12 - 10 发布2024 - 12 - 15 实施
福建省标准化协会 发布
目次
前言.................................................................................. II
1 范围................................................................................ 1
2 规范性引用文件...................................................................... 1
3 术语和定义.......................................................................... 1
4 技术要求............................................................................ 2
5 检验方法............................................................................ 3
6 检验规则............................................................................ 3
7 标志、标签、包装、运输和贮存....................................................... 4
T/FJAS 012—2024
II
前言
本文件按照GB/T 1.1—2020《标准化工作导则第1 部分:标准化文件的结构和起草规则》的规
定起草。
请注意本文件的某些内容可能涉及专利。本文件的发布机构不承担识别专利的责任。
本文件由福建省水手食品有限公司提出。
本文件由福建省标准化协会归口。
本文件起草单位:福建省水手食品有限公司、福建省标准化协会、福建省泽海冷链物流有限公司、
莆田市汇丰食品工业有限公司、福建省新膳海洋食品有限公司、壹路鲜伴(福建)食品有限公司、
海元(福建)食品有限公司、福建长太生物科技有限公司、厦门市岛之原生物科技有限公司。
本文件主要起草人:陈文水、林金煌、林立、王英、陈盛杰、陈建华、陈洪辉、谭勇、陈春林、杨
振通、魏敏、张秀珠、黄文美。
T/FJAS 012—2024
1
鲍鱼福袋
1 范围
本文件规定了鲍鱼福袋(以下简称产品)的技术要求、检验方法、检验规则、标志、标签、包装、
运输和贮存。
本文件适用于以鲍鱼肉、豆腐皮、肉糜类制品等为主要原料制成的,采用速冻工艺(产品热中心温
度≤-18℃),在低温状态下贮存、运输和销售的非即食预包装食品。
2 规范性引用文件
下列文件中的内容通过文中的规范性引用而构成本文件必不可少的条款。其中,注日期的引用文件,
仅该日期对应的版本适用于本文件;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包括所有的修改单)适用于本
文件。
GB/T 191 包装储运图示标志
GB 2707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鲜(冻)畜、禽产品
GB 2712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豆制品
GB 2733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鲜、冻动物性水产品
GB 2760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食品添加剂使用标准
GB 2762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食品中污染物限量
GB 4806.7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食品接触用塑料材料及制品
GB 5009.3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食品中水分的测定
GB 5009.9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食品中淀粉的测定
GB 5009.12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食品中铅的测定
GB 5009.228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食品中挥发性盐基氮的测定
GB 5749 生活饮用水卫生标准
GB/T 6543 运输包装用单瓦楞纸箱和双瓦楞纸箱
GB 7718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预包装食品标签通则
GB 14881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食品生产通用卫生规范
GB 16869 鲜、冻禽产品
GB 19295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速冻面米与调制食品
GB 28050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预包装食品营养标签通则
JJF 1070 定量包装商品净含量计量检验规则
《定量包装商品计量监督管理办法》
3 术语和定义
下列术语和定义适用于本文件。
3.1
鲍鱼福袋abalone lucky bag
T/FJAS 012—2024
2
以鲍鱼肉、豆腐皮、肉糜类制品等为主要原料,配以各种调料和辅料,经解冻、和料、灌制、加热、
速冻、包装等相应工序加工制成的特色食材。
3.2
肉糜类制品emulsification meat product
以畜禽肉及其制品、水产品及其制品等为主要原料,经绞碎后,配以调味料等辅料(含食品添加剂),
经搅拌、乳化(或不乳化)、成型,加热或不加热、冷却或不冷却、速冻等工序的预包装产品。
4 技术要求
4.1 原辅料要求
4.1.1 豆制品
应符合GB 2712 的规定。
4.1.2 畜禽肉
应符合GB 2707 和GB 16869 的规定。
4.1.3 食用植物油
应符合GB 2716 的规定。
4.1.4 动物性水产品
应符合GB 2733 的规定。
4.1.5 生产用水
应符合GB 5749 的规定。
4.1.6 其他原辅料
应符合相关产品的国家标准或行业标准的规定。
4.1.7 食品添加剂
应符合相关国家标准或行业标准的规定。
4.2 感官指标
感官指标应符合表1 的要求。
表1 感官要求
项目指标检验方法
色泽呈现产品应有色泽取适量的样品(速冻的产品需经缓慢解
冻)在良好的光线下,用肉眼观察其色
泽、组织形态及其有否外来杂质;将样
品煮熟后闻其香,尝其味,检查是否有
异味
滋味、气味具有该产品应有的气味和滋味,无异味、无酸败味
组织形态呈类福袋状,大小基本一致,无霉变,不漏馅
杂质无正常视力可见的异物
T/FJAS 012—2024
3
4.3 理化指标
理化指标应符合表2 的要求。
表2 理化指标
项目指标检验方法
水分/(g/100g)≤ 70 GB 5009.3
挥发性盐基氮/(mg/100g)≤ 20 GB 5009.228
过氧化值(以脂肪计)/(g/100g) ≤ 0.25 GB 5009.227
4.4 污染物限量
污染物限量应符合GB 2762 的规定;其中铅严于食品安全国家标准的指标应符合表3 的要求。
表3 污染物限量
项目指标检验方法
铅(以Pb 计)/(mg/kg)< 0.5 GB 5009.12
4.5 净含量
应符合《定量包装商品计量监督管理办法》的规定。
4.6 食品添加剂
食品添加剂的品种和使用量应符合GB 2760 的规定。
4.7 卫生要求
生产加工过程的卫生要求应符合GB 14881 的规定。
5 检验方法
5.1 感官指标
在正常光线下用目测和鼻嗅。
5.2 过氧化值
按GB 19295 规定的方法测定。
5.3 污染物
砷、铅、汞、镉按GB 2762 中规定的方法测定。
5.4 净含量负偏差
应执行JJF 1070 的规定。
6 检验规则
T/FJAS 012—2024
4
6.1 组批规则
在原料及生产条件基本相同下同一天、同一原料产的产品为一批。
6.2 抽样方法和数量
从同一批次的合格产品中随机抽取样品。每批产品抽取不少于400g,样品平均分成2 份,1 份检验,
1 份备查。净含量抽样参照JJF 1070。
6.3 出厂检验
6.3.1 产品经检验合格后方可出厂。
6.3.2 出厂检验项目包括:感官、净含量、水分。
6.4 型式检验
型式检验项目应包括本文件中规定的全部项目。正常生产时每半年进行一次型式检验,有下列情况
时也应进行型式检验:
a) 产品主要原料、配方、关键工艺有较大改变,可能影响其性能时;
b) 出厂检验与上次形式检验有较大差异时;
c) 停产三个月以上恢复生产;
d) 新产品投产时;
e) 食品安全监管机构提出要求时。
6.5 判断规则
6.5.1 全部项目检测结果符合本文件规定时,判该批产品为合格品。
6.5.2 如有项目(两项以内)不合格允许在同一批产品中加倍抽样进行复检,若仍有一项指标不符合要
求,则判该批产品为不合格。
7 标志、标签、包装、运输和贮存
7.1 标志、标签
7.1.1 标签应符合GB 7718、GB 28050 及《食品标识管理规定(修订版)》的有关规定。
7.1.2 储运图示标志应符合GB/T 191 的规定。
7.2 包装
7.2.1 内包装材料应符合国家食品安全要求,包装应严密,无破损、泄露。
7.2.2 将装袋后的产品装入纸箱,封口、打包,按要求贴上有关产品的标识。外包装瓦楞纸箱应符合
GB/T 6543 的要求。
7.3 运输
产品运输工具应装有冷链设备,运输过程要求保持产品温度在-18℃以下,运输工具应清洁卫生,
不得与有毒的化学药品和有害物质一起运输,装卸时应小心轻放,严禁重压。
7.4 贮存
7.4.1 产品应存放在温度为-18℃以下的冷库中,并定期监测和记录温度。
T/FJAS 012—2024
5
7.4.2 不同批次、规格的产品应分别堆垛,排列整齐,各品种、批次、规格应有标识牌。
7.4.3 冷库内应保持清洁卫生,并有防尘、防蝇、防鼠设施。
7.4.4 产品应堆放在垫板上,离地面10cm 以上,离库壁10cm 以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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