T/GDJR 002-2024 广东省陶瓷行业转型金融实施指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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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料介绍
ICS 03.060
CCS J694
团体标准
T/GDJR 002—2024
广东省陶瓷行业转型金融实施指南
Implementation guide on transition finance for the ceramic industryof Guangdong province
2024-09-06 发布2024-09-10 实施
广东省金融科技学会
广东金融学会发布
目 次
前言................................................................................. II
引言................................................................................ III
1 范围................................................................................ 1
2 规范性引用文件...................................................................... 1
3 术语和定义.......................................................................... 1
4 原则................................................................................ 2
5 陶瓷行业转型主体认定条件............................................................ 3
6 陶瓷行业转型项目认定条件............................................................ 3
7 信息披露............................................................................ 4
附录A (规范性) 广东省陶瓷行业转型金融支持项目目录...................................5
附录B (资料性) 广东省陶瓷行业转型金融信息披露内容...................................8
参考文献.............................................................................. 9
T/GDJR 002—2024
II
前 言
本文件按照GB/T 1.1—2020《标准化工作导则第1部分:标准化文件的结构和起草规则》的规定起
草。
请注意本文件的某些内容可能涉及专利。本文件的发布机构不承担识别专利的责任。
本文件由中国人民银行广东省分行提出。
本文件由广东金融学会、广东省金融科技学会归口。
本文件起草单位:广东金融学会、盟浪可持续数字科技(深圳)有限责任公司、广州碳排放权交易
中心有限公司、广东陶瓷协会、交通银行广东省分行、中国工商银行广东省分行、中国建设银行广东省
分行、中国农业银行广东省分行、南海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东莞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恒洁卫浴
集团有限公司、广东永航新材料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本文件主要起草人:葛兴安、肖斯锐、何伟刚、李美洲、邓伟平、廖欣瑞、蔡晓琳、吴博、周鼎、
邓璐璐、张学玲、陈环、陈振广、罗园、高慧、柳韵、陈斌斌、朱明轩、武胜、沈怡婷、蓝金龙、梁嘉
豪、叶果、高裕林、何炳志、谢旭藩、吴淑芬、冯礼港、区玉萍。
T/GDJR 002—2024
III
引 言
陶瓷是广东省传统高能耗、高排放行业之一,推动陶瓷行业走上低碳转型发展道路,对于促进广东
省实现“3060”双碳目标具有重要意义。陶瓷行业节能降碳和低碳转型离不开广泛且深入的金融支持。
转型金融作为绿色金融的补充和延伸,旨在为高排放的经济活动向低排放或零排放转型提供资金支持,
是推动陶瓷行业实现低碳可持续发展的重要手段。
制订广东省陶瓷行业转型金融实施指南具有重要意义:一是响应国家双碳战略目标,为广东省有关
金融监管机构、产业主管部门提供参考,助力相关部门出台和落实相应激励政策,撬动更多信贷资金、
社会资本精准有效支持陶瓷行业低碳转型发展;二是为广东省金融机构提供指引,帮助其识别陶瓷企业
的转型活动,以及鉴定广东省陶瓷企业的转型效果,防范“洗绿”风险;三是为广东省陶瓷企业提供指
引,帮助其识别低碳转型技术路径,区分转型金融支持的活动范围,并理解转型金融的实施条件。
本文件基于国内外转型金融框架原则,以国家和广东省相关的最新产业政策为指导,充分借鉴各省
区、市在转型金融支持目录领域的工作经验及有益实践,结合现阶段广东省陶瓷行业的产业特点和工艺
技术水平,明确陶瓷行业转型主体和陶瓷行业转型项目两个维度的界定条件,为企业、金融机构和第三
方机构开展转型主体和转型项目认定提供技术依据。
T/GDJR 002—2024
1
广东省陶瓷行业转型金融实施指南
1 范围
本文件提出了广东省内建筑陶瓷和卫生陶瓷企业获得转型金融支持所遵循的基本原则、转型主体认
定条件、转型项目认定条件、转型项目支持目录和信息披露要求。
本文件适用于陶瓷企业、金融机构、第三方机构等对广东省辖区内建筑陶瓷和卫生陶瓷生产企业进
行转型主体或者转型项目的认定及其转型金融信息披露的实施。
注:建筑陶瓷和卫生陶瓷产品类别符合《国民经济行业分类》(GB/T 4754-2017)中的C3071(建筑陶瓷)和C3072
(卫生陶瓷)。
2 规范性引用文件
本文件没有规范性引用文件。
3 术语和定义
下列术语和定义适用于本文件。
3.1
建筑陶瓷building ceramic
用于建筑物、构筑物,具有装饰、构建与保护等功能的陶瓷制品。
[来源:GB/T 9195-2023,3.1]
3.2
卫生陶瓷ceramic sanitary ware
由黏土、长石和石英为主要原料,经混炼、成形、高温烧制而成,用作卫生设施的有釉陶瓷制品。
[来源:GB/T 9195-2023,3.49]
3.3
转型金融transition finance
为支持减缓气候变化、推动高碳排放或难以减排领域向低碳排放或近零排放转型的经济活动和经营
主体提供的金融服务。
3.4
碳排放carbon emission
一定时期内,企业释放到大气环境中的温室气体总量。
注:单位为“吨二氧化碳当量”,包括范围1、范围2和范围3。范围1指直接温室气体排放,产生自企业拥有或控制
的排放源,包括化石燃料燃烧排放和工艺过程排放等。范围2指能源间接温室气体排放,是企业消耗的外部输入的电力、
热、冷或蒸汽生产所产生的排放。范围3指其他间接温室气体排放,是除范围2以外的,围绕企业价值链的间接温室气体
排放,例如购买的商品与服务、投资、资产租赁、交通运输、差旅、员工通勤、产品的售后使用、产品的寿终处置等。
[来源:ISO 14064-1:2018,定义3.1.5,有修改]
3.5
碳排放强度carbon emission intensity
T/GDJR 002—2024
2
企业主体在核算边界内产出单位产品产量(产值)、服务量或工业增加值的碳排放量。
3.6
碳排放强度目标值carbon emission intensity target
新建项目建设完成后,碳排放强度[3.5]应满足的水平,是获得转型金融支持的最低要求;存量项
目改造完成后,碳排放强度[3.5]可以达到的水平,是获得转型金融支持的目标参考。
注:以千克二氧化碳当量/平方米产品(kgCO2e/m2)或千克二氧化碳当量/吨产品(kgCO2e/t)等单位表示。
3.7
碳排放强度基准值carbon emission intensity baseline
存量项目改造完成后,碳排放强度[3.5]应满足的水平,是获得转型金融支持的最低要求。
注:以千克二氧化碳当量/平方米产品(kgCO2e/m2)、千克二氧化碳当量/吨产品(kgCO2e/t)等单位表示。
3.8
低碳转型目标low-carbon transition targets
企业根据有关气候变化情景以及国家、地区或行业转型路径制定的分阶段(短、中、长期)的、量
化的、与国际和国家气候目标相一致的温室气体减排目标。
注:以定量的碳排放量或者碳排放强度表示,符合本文件提出的原则,与国家“双碳”承诺、产业主管部门要求的
减排目标及巴黎协定要求相一致。
3.9
碳锁定carbon lock-in
企业主体在低碳转型过程中,受市场、制度和社会等方面的影响,对现有的高排放基础设施产生依
赖并持续新建密集型基础设施,导致转型目标无法达到预期目标和转型路径实施产生偏差。
4 原则
4.1 科学的减碳目标和路径
企业主体要建立科学清晰的减碳目标和行动路径,坚持节能优先的能源发展战略,严控能源消费总
量和碳排放强度,确保转型活动具有显著的碳减排效益且可量化:行动路径参考国家、地方、行业重点
推广的节能低碳技术;目标碳排放强度达到陶瓷行业先进水平;转型活动完成后碳排放强度呈显著下降
趋势。
4.2 无重大损害
企业主体的转型活动要确保对环境、气候、生物多样性等任何一个可持续目标都不会造成明显损害,
并采取相应对策,由环境损害向环境贡献转变,减少其对生态环境或其他弱势群体的消极影响。
4.3 避免“碳锁定”
企业主体宜开展下列措施避免“碳锁定”:
a) 企业主体开展转型活动不会导致技术及制度被锁定在化石能源体系,进而导致工业经济发展
无法摆脱高碳排放资产的锁定效应;
b) 企业主体要紧跟国家、地方、行业的低碳转型路径及相关政策指引下的最新准则,开展符合
当前社会低碳要求的转型活动1)。
4.4 公正转型
1) 本文件中的转型技术路径根据有关技术进步实际情况进行(不)定期更新。
T/GDJR 002—2024
3
企业主体的转型活动要将其对于经济社会的潜在影响分析纳入考量,并采取相应对策保障社会环境
可持续发展,最大限度地减少低碳转型过程中对其他可持续发展目标的负面影响,如可能出现的规模性
失业等问题。
4.5 技术中立
本文件不偏袒任何特定的技术,而是基于技术的中立性和客观性来考量其对企业主体减碳的影响和
效果。
5 陶瓷行业转型主体认定条件
陶瓷行业转型主体宜满足以下具体要求:
a) 近两年内(未满两年的从成立之日起)未发生重大环境违法违规行为;
b) 制定了科学的低碳转型目标,包括明确的短、中、长期低碳转型目标(以定量的碳排放量或
者碳排放强度表示),确保减排进程不落后于国家承诺和产业主管部门要求的减排轨迹以及
巴黎协定的要求;
c) 制定了技术可行的转型计划,主要内容需包括:
1) 承诺不再新建具有“碳锁定”效应的项目;
2) 为实现短、中、长期低碳转型目标,明确每个阶段需采取的转型技术路径,转型技术路
径须具有可行性和先进性;
3) 明确短、中、长期低碳转型工作计划及重点工作任务。
d) 制定了对应短、中、长期低碳转型目标的融资计划,内容清晰且合理,包括计划使用的转型
金融工具及不同工具筹集资金的主要用途、后续还款安排等;
e) 明确了范围1和范围2温室气体排放的核算范围;在必要且条件成熟时,将范围3纳入核算范围;
f) 确立了落实转型计划的治理模式与实施方案,包括董事会和高管责任安排、内部分工与激励
机制、温室气体排放监测与报告体系、信息披露机制等;
g) 评估了对其他可持续发展目标的潜在影响(以及必要的应对措施),避免出现对其他可持续
发展目标的重大损害或显著的负面社会影响(如大规模失业、物价大幅上涨等),确保公正
转型;
h) 陶瓷企业主体制定的低碳转型目标、转型计划、拟披露的实际碳减排效益等,宜由第三方专
业机构进行评估。
6 陶瓷行业转型项目认定条件
陶瓷行业转型项目宜满足以下具体要求:
a) 符合国家、地方产业政策要求及行业准入最新条件,按照国家和地方法律法规要求进行建设
和管理,且不属于淘汰落后产能项目清单中的项目;
b) 符合附录A中的低碳转型技术路径要求2);
c) 对于新建项目,碳排放强度达到附录A中低碳转型碳排放强度目标值要求;
d) 对于存量项目,改造后的碳排放强度达到附录A中低碳转型碳排放强度基准值要求,并鼓励达
到附录A中低碳转型碳排放强度目标值要求;
2) 如果国家、地方出台新的或更新既有的政策标准相关文件,涉及陶瓷行业低碳转型技术路径新增、删减或部分
调整的,按照最新政策标准相关文件的要求执行。
T/GDJR 002—2024
4
e) 对于存量项目改造,宜在满产的条件下,确保转型期间的碳排放强度逐渐下降或保持相对平
稳;项目改造完成后,满产期间碳排放强度较改造前显著下降;
f) 具备碳排放量、碳排放强度等相关参数的完整计算过程及佐证材料,金融机构可依据主管部
门提供的项目立项、能评、环评等批复意见或经第三方专业机构进行评估。
7 信息披露
7.1 共性要求
申请转型融资的陶瓷企业宜满足以下信息披露和跟踪管理要求:
a) 申请转型融资资金时,宜根据企业自身实际情况,对基本情况、转型计划、治理计划、融资
资金拟投向的项目情况、第三方专业机构评估意见等内容向金融机构进行披露,具体内容要
求参见附录B;
b) 自取得转型融资资金之日起,至少每年一次,定期向金融机构披露转型计划落实情况、转型
效果与目标进度、转型融资资金使用情况、关键绩效指标完成情况及其他金融机构要求的必
要信息,直至达到借款期限年份,具体内容要求按附录B执行;
c) 在向金融机构进行信息披露的同时,鼓励通过官方信息公开渠道面向投资人等利益相关方及
公众进行披露;
d) 承诺所提供的与转型有关的所有材料均真实有效,并配合投资人等利益相关方做好转型融资
资金申请及取得转型融资资金后的相关信息采集和跟踪评价工作。
7.2 其他要求
大型企业或融资额度较大的,宜按附录B要求完整披露有关内容。中小型企业或融资额度较小的,
可参照附录B内容并根据自身条件和实际情况适当简化信息披露内容。
鼓励转型主体加强信息披露能力建设,逐步扩大披露范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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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附录A
(规范性)
广东省陶瓷行业转型金融支持项目目录
广东省陶瓷行业转型金融支持项目见表A.1。
表A.1 广东省陶瓷行业转型金融支持项目目录
行业类别产品类别低碳转型技术路径
低碳转型碳排放强度水平要求
目标值基准值参考依据
C3071 1 建筑陶瓷
1.1 能源结构优化
1.1.1 使用天然气替代燃煤
8.8 kgCO2e/m2 13.2 kgCO2e/m2
高耗能行业重点
领域节能降碳改
造升级实施指南
(2022 年版)、
建材工业鼓励推
广应用的技术和
产品目录(2023
年本)、广东省
陶瓷行业温室气
体排放核查数据
整理
1.1.2 使用电力替代化石燃料,尤其加大绿色电力使用比例
1.1.3 太阳能利用、余热余压利用、分布式发电等系统开发与建设
1.1.4 使用氢燃料、氨燃料、绿色甲醇燃料等零碳化学燃料
1.1.5 使用煤基低碳燃料
1.1.6 使用生物质燃料替代技术
1.2 节能工艺和设备
1.2.1 采用干法制粉、集成制粉、湿法练泥制粉、连续球磨技术与装备
1.2.2 采用微波干燥、低品位热能及余热高效利用技术与装备
1.2.3 采用富氧燃烧、低温快烧技术与装备
1.2.4 采用大型化、双层、宽体窑炉烧成技术与装备
1.2.5 采用电烧辊道窑、氢燃料辊道窑、氨燃料辊道窑烧成技术与装备
1.2.6 窑炉节能优化与高效烧成改造
1.2.7 采用能耗智能监测和节能控制技术与装备
1.2.8 采用高铝球石和电机替代技术
1.2.9 采用泥浆保温技术与装备
T/GDJR 002—2024
6
表A.1 广东省陶瓷行业转型金融支持项目目录(续)
行业类别产品类别低碳转型技术路径
低碳转型碳排放强度水平要求
目标值基准值参考依据
C3071 1 建筑陶瓷
1.2 节能工艺和设备
1.2.10 采用压机多级变压缸节能技术与装备
8.8 kgCO2e/m2 13.2 kgCO2e/m2
高耗能行业重点
领域节能降碳改
造升级实施指南
(2022 年版)、
建材工业鼓励推
广应用的技术和
产品目录(2023
年本)、广东省
陶瓷行业温室气
体排放核查数据
整理
1.2.11 采用近净尺寸成型技术与装备
1.2.12 采用连续辊压成型技术与装备
1.3 清洁生产体系
1.3.1 采用多污染物协同治理技术
1.3.2 采用低品位原料、固体废弃物资源化利用技术
1.3.3 建立面向主要生产场景、工艺流程、核心设备的数字孪生模型和
数字化生产管理系统
1.3.4 建立具备客户服务、经营管理、生产执行和过程控制等信息的企
业管理与经营决策系统
1.4 产品结构调整
1.4.1 生产陶瓷大板、岩板等薄型陶瓷砖(板)
1.4.2 生产发泡陶瓷砖(板)
C3072 2 卫生陶瓷
2.1 能源结构优化
2.1.1 使用天然气替代燃煤
825.2 kgCO2e/t 1051.6 kgCO2e/t
高耗能行业重点
领域节能降碳改
造升级实施指南
(2022 年版)、
建材工业鼓励推
广应用的技术和
产品目录(2023
年本)、广东省
陶瓷行业温室气
体排放核查数据
整理
2.1.2 使用电力替代化石燃料,尤其加大绿色电力使用比例
2.1.3 太阳能利用、余热余压利用、分布式发电等系统开发与建设
2.1.4 使用氢燃料、氨燃料、绿色甲醇燃料等零碳化学燃料
2.1.5 使用煤基低碳燃料
2.1.6 使用生物质燃料替代技术
2.2 节能工艺和设备
2.2.1 采用3D 打印母模开发技术与装备
2.2.2 采用高强石膏模具、高强微孔塑料模具制造技术与装备
2.2.3 采用压力注浆成形技术与装备
2.2.4 采用微波干燥、少空气干燥技术与装备
2.2.5 采用富氧燃烧、低能耗快烧技术与装备
T/GDJR 002—2024
7
表A.1 广东省陶瓷行业转型金融支持项目目录(续)
行业类别产品类别低碳转型技术路径
低碳转型碳排放强度水平要求
目标值基准值参考依据
C3072 2 卫生陶瓷
2.2 节能工艺和设备
2.2.6 采用电、氢燃料、氨燃料烧成技术与装备
825.2 kgCO2e/t 1051.6 kgCO2e/t
高耗能行业重
点领域节能降
碳改造升级实
施指南(2022
年版)、建材工
业鼓励推广应
用的技术和产
品目录(2023
年本)、广东省
陶瓷行业温室
气体排放核查
数据整理
2.2.7 采用大型化、双层、宽体窑炉烧成技术与装备
2.2.8 窑炉节能优化与高效烧成改造
2.2.9 采用智能釉料喷涂技术与装备
2.2.10 采用能耗智能监测和节能控制技术与装备
2.2.11 采用窑炉余热综合规划管理应用技术与装备
2.2.12 采用软硬质原料分开球磨化浆技术与装备
2.2.13 采用球磨机节能降耗技术与装备
2.2.14 采用泥浆加热系统与压力罐封闭送浆技术
2.2.15 采用低压快排水注浆技术与装备
2.2.16 采用窑炉耐火性能和保温性能整体提升技术与装备
2.2.17 采用轻型化窑车窑具
2.2.18 采用窑炉烧嘴脉冲燃烧控制技术与装备
2.2.19 采用宽断面窑炉烧成技术与装备
2.3 清洁生产体系
2.3.1 采用多污染物协同治理技术
2.3.2 采用低品位原料、固体废弃物资源化利用技术
2.3.3 采用压榨污泥处理回用技术
2.3.4 建立面向主要生产场景、工艺流程、核心设备的数字孪生模型和
数字化生产管理系统
2.3.5 建立具备客户服务、经营管理、生产执行和过程控制等信息的企
业管理与经营决策系统
2.4 产品结构调整2.4.1 生产轻量化卫生陶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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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
附录B
(规范性)
广东省陶瓷行业转型金融信息披露内容
B.1 总体要求
转型金融支持的广东省陶瓷行业转型主体及转型项目对应主体需及时、充分、准确且持续地披露以
下转型相关信息。
B.2 申请转型融资时的信息披露内容
申请转型融资时陶瓷企业主体需披露如下信息:
a) 企业主体的基本情况,近两年内是否有重大环境违法违规行为;
b) 企业主体制定的低碳转型目标,包括短、中、长期的低碳转型目标。大型企业需说明短、中、
长期低碳转型目标的制定依据和关键假设;
c) 企业主体制定的技术可行且先进的转型计划,温室气体核算范围,每个阶段的工作计划及重
点工作任务以及预期碳减排效益。企业温室气体排放和碳减排效益核算需包含范围1和范围2;
d) 融资资金拟投向活动的基本情况、项目类别(新建/改造)、低碳转型技术路径、碳排放强度
和能耗水平。大型企业需量化并披露各项低碳转型技术路径预计带来的碳减排效益;
e) 企业主体的治理计划,包括落实转型计划的治理模式和实施方案,例如董事会和高管责任安
排、内部分工与激励计划、温室气体排放监测与报告体系、信息披露机制等。大型企业还需
评估其转型计划对于其他可持续发展目标(例如就业、物价稳定等)的潜在影响并制定应对
预案;
f) 第三方专业机构出具的关于低碳转型目标和转型计划的评估意见及预期/实际碳减排效益。
B.3 取得转型融资资金后的信息披露内容
取得转型融资资金后,陶瓷企业主体需披露如下信息:
a) 自上一次开展信息披露后,企业主体是否有重大环境违法违规行为;
b) 截至当前的转型计划落实情况,转型计划是否存在重大变更以及相应变更内容、变更后第三
方专业机构出具的评估意见;
c) 已实现的转型效果与目标进度,包括第三方专业机构出具的关于低碳转型目标和转型计划的
跟踪评估意见及截至当前的实际碳减排效益。企业温室气体排放和碳减排效益核算需包含范
围1和范围2;
d) 转型融资资金的使用情况及用途说明。大型企业需量化并披露转型资金带来的碳减排效益;
e) 与转型金融工具条款相关的关键绩效指标完成情况,是否触发相应奖惩条款及触发条款后的
变动情况(如有)。
T/GDJR 002—2024
9
参考文献
[1] GB/T 9195-2023 建筑卫生陶瓷术语和分类
[2] ISO 14064-1:2018 Greenhouse gases-Part 1: Specification with guidance at the
organization level for quantification and reporting of greenhouse gas emissions and removals
[3] 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完整准确全面贯彻新发展理念做好碳达峰碳中和工作的意见(2021年9
月22日)
[4] 国务院关于印发2030年前碳达峰行动方案的通知(国发〔2021〕23号)
[5] 高耗能行业重点领域节能降碳改造升级实施指南(2022年版)(发改产业〔2022〕200号)
[6] 工业和信息化部、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生态环境部、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关于印发建材行
业碳达峰实施方案的通知(工信部联原〔2022〕149号)
[7] 建材工业鼓励推广应用的技术和产品目录(2023年本)(工业和信息化部公告2023年第8号)
[8] 广东省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广东省碳达峰实施方案的通知(粤府〔2022〕56号)
[9] 广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广东省发展绿色金融支持碳达峰行动实施方案的通知(粤办
函〔2022〕219号)
[10] 2022 G20 Sustainable Finance Report上一篇:T/GDIOT 010-2024 基于神经网络的全景视频超分辨率重建质量评价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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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09-06 发布2024-09-10 实施
广东省金融科技学会
广东金融学会发布
目 次
前言................................................................................. II
引言................................................................................ III
1 范围................................................................................ 1
2 规范性引用文件...................................................................... 1
3 术语和定义.......................................................................... 1
4 原则................................................................................ 2
5 陶瓷行业转型主体认定条件............................................................ 3
6 陶瓷行业转型项目认定条件............................................................ 3
7 信息披露............................................................................ 4
附录A (规范性) 广东省陶瓷行业转型金融支持项目目录...................................5
附录B (资料性) 广东省陶瓷行业转型金融信息披露内容...................................8
参考文献.............................................................................. 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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II
前 言
本文件按照GB/T 1.1—2020《标准化工作导则第1部分:标准化文件的结构和起草规则》的规定起
草。
请注意本文件的某些内容可能涉及专利。本文件的发布机构不承担识别专利的责任。
本文件由中国人民银行广东省分行提出。
本文件由广东金融学会、广东省金融科技学会归口。
本文件起草单位:广东金融学会、盟浪可持续数字科技(深圳)有限责任公司、广州碳排放权交易
中心有限公司、广东陶瓷协会、交通银行广东省分行、中国工商银行广东省分行、中国建设银行广东省
分行、中国农业银行广东省分行、南海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东莞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恒洁卫浴
集团有限公司、广东永航新材料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本文件主要起草人:葛兴安、肖斯锐、何伟刚、李美洲、邓伟平、廖欣瑞、蔡晓琳、吴博、周鼎、
邓璐璐、张学玲、陈环、陈振广、罗园、高慧、柳韵、陈斌斌、朱明轩、武胜、沈怡婷、蓝金龙、梁嘉
豪、叶果、高裕林、何炳志、谢旭藩、吴淑芬、冯礼港、区玉萍。
T/GDJR 002—2024
III
引 言
陶瓷是广东省传统高能耗、高排放行业之一,推动陶瓷行业走上低碳转型发展道路,对于促进广东
省实现“3060”双碳目标具有重要意义。陶瓷行业节能降碳和低碳转型离不开广泛且深入的金融支持。
转型金融作为绿色金融的补充和延伸,旨在为高排放的经济活动向低排放或零排放转型提供资金支持,
是推动陶瓷行业实现低碳可持续发展的重要手段。
制订广东省陶瓷行业转型金融实施指南具有重要意义:一是响应国家双碳战略目标,为广东省有关
金融监管机构、产业主管部门提供参考,助力相关部门出台和落实相应激励政策,撬动更多信贷资金、
社会资本精准有效支持陶瓷行业低碳转型发展;二是为广东省金融机构提供指引,帮助其识别陶瓷企业
的转型活动,以及鉴定广东省陶瓷企业的转型效果,防范“洗绿”风险;三是为广东省陶瓷企业提供指
引,帮助其识别低碳转型技术路径,区分转型金融支持的活动范围,并理解转型金融的实施条件。
本文件基于国内外转型金融框架原则,以国家和广东省相关的最新产业政策为指导,充分借鉴各省
区、市在转型金融支持目录领域的工作经验及有益实践,结合现阶段广东省陶瓷行业的产业特点和工艺
技术水平,明确陶瓷行业转型主体和陶瓷行业转型项目两个维度的界定条件,为企业、金融机构和第三
方机构开展转型主体和转型项目认定提供技术依据。
T/GDJR 002—20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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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省陶瓷行业转型金融实施指南
1 范围
本文件提出了广东省内建筑陶瓷和卫生陶瓷企业获得转型金融支持所遵循的基本原则、转型主体认
定条件、转型项目认定条件、转型项目支持目录和信息披露要求。
本文件适用于陶瓷企业、金融机构、第三方机构等对广东省辖区内建筑陶瓷和卫生陶瓷生产企业进
行转型主体或者转型项目的认定及其转型金融信息披露的实施。
注:建筑陶瓷和卫生陶瓷产品类别符合《国民经济行业分类》(GB/T 4754-2017)中的C3071(建筑陶瓷)和C3072
(卫生陶瓷)。
2 规范性引用文件
本文件没有规范性引用文件。
3 术语和定义
下列术语和定义适用于本文件。
3.1
建筑陶瓷building ceramic
用于建筑物、构筑物,具有装饰、构建与保护等功能的陶瓷制品。
[来源:GB/T 9195-2023,3.1]
3.2
卫生陶瓷ceramic sanitary ware
由黏土、长石和石英为主要原料,经混炼、成形、高温烧制而成,用作卫生设施的有釉陶瓷制品。
[来源:GB/T 9195-2023,3.49]
3.3
转型金融transition finance
为支持减缓气候变化、推动高碳排放或难以减排领域向低碳排放或近零排放转型的经济活动和经营
主体提供的金融服务。
3.4
碳排放carbon emission
一定时期内,企业释放到大气环境中的温室气体总量。
注:单位为“吨二氧化碳当量”,包括范围1、范围2和范围3。范围1指直接温室气体排放,产生自企业拥有或控制
的排放源,包括化石燃料燃烧排放和工艺过程排放等。范围2指能源间接温室气体排放,是企业消耗的外部输入的电力、
热、冷或蒸汽生产所产生的排放。范围3指其他间接温室气体排放,是除范围2以外的,围绕企业价值链的间接温室气体
排放,例如购买的商品与服务、投资、资产租赁、交通运输、差旅、员工通勤、产品的售后使用、产品的寿终处置等。
[来源:ISO 14064-1:2018,定义3.1.5,有修改]
3.5
碳排放强度carbon emission intensity
T/GDJR 002—2024
2
企业主体在核算边界内产出单位产品产量(产值)、服务量或工业增加值的碳排放量。
3.6
碳排放强度目标值carbon emission intensity target
新建项目建设完成后,碳排放强度[3.5]应满足的水平,是获得转型金融支持的最低要求;存量项
目改造完成后,碳排放强度[3.5]可以达到的水平,是获得转型金融支持的目标参考。
注:以千克二氧化碳当量/平方米产品(kgCO2e/m2)或千克二氧化碳当量/吨产品(kgCO2e/t)等单位表示。
3.7
碳排放强度基准值carbon emission intensity baseline
存量项目改造完成后,碳排放强度[3.5]应满足的水平,是获得转型金融支持的最低要求。
注:以千克二氧化碳当量/平方米产品(kgCO2e/m2)、千克二氧化碳当量/吨产品(kgCO2e/t)等单位表示。
3.8
低碳转型目标low-carbon transition targets
企业根据有关气候变化情景以及国家、地区或行业转型路径制定的分阶段(短、中、长期)的、量
化的、与国际和国家气候目标相一致的温室气体减排目标。
注:以定量的碳排放量或者碳排放强度表示,符合本文件提出的原则,与国家“双碳”承诺、产业主管部门要求的
减排目标及巴黎协定要求相一致。
3.9
碳锁定carbon lock-in
企业主体在低碳转型过程中,受市场、制度和社会等方面的影响,对现有的高排放基础设施产生依
赖并持续新建密集型基础设施,导致转型目标无法达到预期目标和转型路径实施产生偏差。
4 原则
4.1 科学的减碳目标和路径
企业主体要建立科学清晰的减碳目标和行动路径,坚持节能优先的能源发展战略,严控能源消费总
量和碳排放强度,确保转型活动具有显著的碳减排效益且可量化:行动路径参考国家、地方、行业重点
推广的节能低碳技术;目标碳排放强度达到陶瓷行业先进水平;转型活动完成后碳排放强度呈显著下降
趋势。
4.2 无重大损害
企业主体的转型活动要确保对环境、气候、生物多样性等任何一个可持续目标都不会造成明显损害,
并采取相应对策,由环境损害向环境贡献转变,减少其对生态环境或其他弱势群体的消极影响。
4.3 避免“碳锁定”
企业主体宜开展下列措施避免“碳锁定”:
a) 企业主体开展转型活动不会导致技术及制度被锁定在化石能源体系,进而导致工业经济发展
无法摆脱高碳排放资产的锁定效应;
b) 企业主体要紧跟国家、地方、行业的低碳转型路径及相关政策指引下的最新准则,开展符合
当前社会低碳要求的转型活动1)。
4.4 公正转型
1) 本文件中的转型技术路径根据有关技术进步实际情况进行(不)定期更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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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企业主体的转型活动要将其对于经济社会的潜在影响分析纳入考量,并采取相应对策保障社会环境
可持续发展,最大限度地减少低碳转型过程中对其他可持续发展目标的负面影响,如可能出现的规模性
失业等问题。
4.5 技术中立
本文件不偏袒任何特定的技术,而是基于技术的中立性和客观性来考量其对企业主体减碳的影响和
效果。
5 陶瓷行业转型主体认定条件
陶瓷行业转型主体宜满足以下具体要求:
a) 近两年内(未满两年的从成立之日起)未发生重大环境违法违规行为;
b) 制定了科学的低碳转型目标,包括明确的短、中、长期低碳转型目标(以定量的碳排放量或
者碳排放强度表示),确保减排进程不落后于国家承诺和产业主管部门要求的减排轨迹以及
巴黎协定的要求;
c) 制定了技术可行的转型计划,主要内容需包括:
1) 承诺不再新建具有“碳锁定”效应的项目;
2) 为实现短、中、长期低碳转型目标,明确每个阶段需采取的转型技术路径,转型技术路
径须具有可行性和先进性;
3) 明确短、中、长期低碳转型工作计划及重点工作任务。
d) 制定了对应短、中、长期低碳转型目标的融资计划,内容清晰且合理,包括计划使用的转型
金融工具及不同工具筹集资金的主要用途、后续还款安排等;
e) 明确了范围1和范围2温室气体排放的核算范围;在必要且条件成熟时,将范围3纳入核算范围;
f) 确立了落实转型计划的治理模式与实施方案,包括董事会和高管责任安排、内部分工与激励
机制、温室气体排放监测与报告体系、信息披露机制等;
g) 评估了对其他可持续发展目标的潜在影响(以及必要的应对措施),避免出现对其他可持续
发展目标的重大损害或显著的负面社会影响(如大规模失业、物价大幅上涨等),确保公正
转型;
h) 陶瓷企业主体制定的低碳转型目标、转型计划、拟披露的实际碳减排效益等,宜由第三方专
业机构进行评估。
6 陶瓷行业转型项目认定条件
陶瓷行业转型项目宜满足以下具体要求:
a) 符合国家、地方产业政策要求及行业准入最新条件,按照国家和地方法律法规要求进行建设
和管理,且不属于淘汰落后产能项目清单中的项目;
b) 符合附录A中的低碳转型技术路径要求2);
c) 对于新建项目,碳排放强度达到附录A中低碳转型碳排放强度目标值要求;
d) 对于存量项目,改造后的碳排放强度达到附录A中低碳转型碳排放强度基准值要求,并鼓励达
到附录A中低碳转型碳排放强度目标值要求;
2) 如果国家、地方出台新的或更新既有的政策标准相关文件,涉及陶瓷行业低碳转型技术路径新增、删减或部分
调整的,按照最新政策标准相关文件的要求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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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e) 对于存量项目改造,宜在满产的条件下,确保转型期间的碳排放强度逐渐下降或保持相对平
稳;项目改造完成后,满产期间碳排放强度较改造前显著下降;
f) 具备碳排放量、碳排放强度等相关参数的完整计算过程及佐证材料,金融机构可依据主管部
门提供的项目立项、能评、环评等批复意见或经第三方专业机构进行评估。
7 信息披露
7.1 共性要求
申请转型融资的陶瓷企业宜满足以下信息披露和跟踪管理要求:
a) 申请转型融资资金时,宜根据企业自身实际情况,对基本情况、转型计划、治理计划、融资
资金拟投向的项目情况、第三方专业机构评估意见等内容向金融机构进行披露,具体内容要
求参见附录B;
b) 自取得转型融资资金之日起,至少每年一次,定期向金融机构披露转型计划落实情况、转型
效果与目标进度、转型融资资金使用情况、关键绩效指标完成情况及其他金融机构要求的必
要信息,直至达到借款期限年份,具体内容要求按附录B执行;
c) 在向金融机构进行信息披露的同时,鼓励通过官方信息公开渠道面向投资人等利益相关方及
公众进行披露;
d) 承诺所提供的与转型有关的所有材料均真实有效,并配合投资人等利益相关方做好转型融资
资金申请及取得转型融资资金后的相关信息采集和跟踪评价工作。
7.2 其他要求
大型企业或融资额度较大的,宜按附录B要求完整披露有关内容。中小型企业或融资额度较小的,
可参照附录B内容并根据自身条件和实际情况适当简化信息披露内容。
鼓励转型主体加强信息披露能力建设,逐步扩大披露范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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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录A
(规范性)
广东省陶瓷行业转型金融支持项目目录
广东省陶瓷行业转型金融支持项目见表A.1。
表A.1 广东省陶瓷行业转型金融支持项目目录
行业类别产品类别低碳转型技术路径
低碳转型碳排放强度水平要求
目标值基准值参考依据
C3071 1 建筑陶瓷
1.1 能源结构优化
1.1.1 使用天然气替代燃煤
8.8 kgCO2e/m2 13.2 kgCO2e/m2
高耗能行业重点
领域节能降碳改
造升级实施指南
(2022 年版)、
建材工业鼓励推
广应用的技术和
产品目录(2023
年本)、广东省
陶瓷行业温室气
体排放核查数据
整理
1.1.2 使用电力替代化石燃料,尤其加大绿色电力使用比例
1.1.3 太阳能利用、余热余压利用、分布式发电等系统开发与建设
1.1.4 使用氢燃料、氨燃料、绿色甲醇燃料等零碳化学燃料
1.1.5 使用煤基低碳燃料
1.1.6 使用生物质燃料替代技术
1.2 节能工艺和设备
1.2.1 采用干法制粉、集成制粉、湿法练泥制粉、连续球磨技术与装备
1.2.2 采用微波干燥、低品位热能及余热高效利用技术与装备
1.2.3 采用富氧燃烧、低温快烧技术与装备
1.2.4 采用大型化、双层、宽体窑炉烧成技术与装备
1.2.5 采用电烧辊道窑、氢燃料辊道窑、氨燃料辊道窑烧成技术与装备
1.2.6 窑炉节能优化与高效烧成改造
1.2.7 采用能耗智能监测和节能控制技术与装备
1.2.8 采用高铝球石和电机替代技术
1.2.9 采用泥浆保温技术与装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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表A.1 广东省陶瓷行业转型金融支持项目目录(续)
行业类别产品类别低碳转型技术路径
低碳转型碳排放强度水平要求
目标值基准值参考依据
C3071 1 建筑陶瓷
1.2 节能工艺和设备
1.2.10 采用压机多级变压缸节能技术与装备
8.8 kgCO2e/m2 13.2 kgCO2e/m2
高耗能行业重点
领域节能降碳改
造升级实施指南
(2022 年版)、
建材工业鼓励推
广应用的技术和
产品目录(2023
年本)、广东省
陶瓷行业温室气
体排放核查数据
整理
1.2.11 采用近净尺寸成型技术与装备
1.2.12 采用连续辊压成型技术与装备
1.3 清洁生产体系
1.3.1 采用多污染物协同治理技术
1.3.2 采用低品位原料、固体废弃物资源化利用技术
1.3.3 建立面向主要生产场景、工艺流程、核心设备的数字孪生模型和
数字化生产管理系统
1.3.4 建立具备客户服务、经营管理、生产执行和过程控制等信息的企
业管理与经营决策系统
1.4 产品结构调整
1.4.1 生产陶瓷大板、岩板等薄型陶瓷砖(板)
1.4.2 生产发泡陶瓷砖(板)
C3072 2 卫生陶瓷
2.1 能源结构优化
2.1.1 使用天然气替代燃煤
825.2 kgCO2e/t 1051.6 kgCO2e/t
高耗能行业重点
领域节能降碳改
造升级实施指南
(2022 年版)、
建材工业鼓励推
广应用的技术和
产品目录(2023
年本)、广东省
陶瓷行业温室气
体排放核查数据
整理
2.1.2 使用电力替代化石燃料,尤其加大绿色电力使用比例
2.1.3 太阳能利用、余热余压利用、分布式发电等系统开发与建设
2.1.4 使用氢燃料、氨燃料、绿色甲醇燃料等零碳化学燃料
2.1.5 使用煤基低碳燃料
2.1.6 使用生物质燃料替代技术
2.2 节能工艺和设备
2.2.1 采用3D 打印母模开发技术与装备
2.2.2 采用高强石膏模具、高强微孔塑料模具制造技术与装备
2.2.3 采用压力注浆成形技术与装备
2.2.4 采用微波干燥、少空气干燥技术与装备
2.2.5 采用富氧燃烧、低能耗快烧技术与装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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表A.1 广东省陶瓷行业转型金融支持项目目录(续)
行业类别产品类别低碳转型技术路径
低碳转型碳排放强度水平要求
目标值基准值参考依据
C3072 2 卫生陶瓷
2.2 节能工艺和设备
2.2.6 采用电、氢燃料、氨燃料烧成技术与装备
825.2 kgCO2e/t 1051.6 kgCO2e/t
高耗能行业重
点领域节能降
碳改造升级实
施指南(2022
年版)、建材工
业鼓励推广应
用的技术和产
品目录(2023
年本)、广东省
陶瓷行业温室
气体排放核查
数据整理
2.2.7 采用大型化、双层、宽体窑炉烧成技术与装备
2.2.8 窑炉节能优化与高效烧成改造
2.2.9 采用智能釉料喷涂技术与装备
2.2.10 采用能耗智能监测和节能控制技术与装备
2.2.11 采用窑炉余热综合规划管理应用技术与装备
2.2.12 采用软硬质原料分开球磨化浆技术与装备
2.2.13 采用球磨机节能降耗技术与装备
2.2.14 采用泥浆加热系统与压力罐封闭送浆技术
2.2.15 采用低压快排水注浆技术与装备
2.2.16 采用窑炉耐火性能和保温性能整体提升技术与装备
2.2.17 采用轻型化窑车窑具
2.2.18 采用窑炉烧嘴脉冲燃烧控制技术与装备
2.2.19 采用宽断面窑炉烧成技术与装备
2.3 清洁生产体系
2.3.1 采用多污染物协同治理技术
2.3.2 采用低品位原料、固体废弃物资源化利用技术
2.3.3 采用压榨污泥处理回用技术
2.3.4 建立面向主要生产场景、工艺流程、核心设备的数字孪生模型和
数字化生产管理系统
2.3.5 建立具备客户服务、经营管理、生产执行和过程控制等信息的企
业管理与经营决策系统
2.4 产品结构调整2.4.1 生产轻量化卫生陶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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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录B
(规范性)
广东省陶瓷行业转型金融信息披露内容
B.1 总体要求
转型金融支持的广东省陶瓷行业转型主体及转型项目对应主体需及时、充分、准确且持续地披露以
下转型相关信息。
B.2 申请转型融资时的信息披露内容
申请转型融资时陶瓷企业主体需披露如下信息:
a) 企业主体的基本情况,近两年内是否有重大环境违法违规行为;
b) 企业主体制定的低碳转型目标,包括短、中、长期的低碳转型目标。大型企业需说明短、中、
长期低碳转型目标的制定依据和关键假设;
c) 企业主体制定的技术可行且先进的转型计划,温室气体核算范围,每个阶段的工作计划及重
点工作任务以及预期碳减排效益。企业温室气体排放和碳减排效益核算需包含范围1和范围2;
d) 融资资金拟投向活动的基本情况、项目类别(新建/改造)、低碳转型技术路径、碳排放强度
和能耗水平。大型企业需量化并披露各项低碳转型技术路径预计带来的碳减排效益;
e) 企业主体的治理计划,包括落实转型计划的治理模式和实施方案,例如董事会和高管责任安
排、内部分工与激励计划、温室气体排放监测与报告体系、信息披露机制等。大型企业还需
评估其转型计划对于其他可持续发展目标(例如就业、物价稳定等)的潜在影响并制定应对
预案;
f) 第三方专业机构出具的关于低碳转型目标和转型计划的评估意见及预期/实际碳减排效益。
B.3 取得转型融资资金后的信息披露内容
取得转型融资资金后,陶瓷企业主体需披露如下信息:
a) 自上一次开展信息披露后,企业主体是否有重大环境违法违规行为;
b) 截至当前的转型计划落实情况,转型计划是否存在重大变更以及相应变更内容、变更后第三
方专业机构出具的评估意见;
c) 已实现的转型效果与目标进度,包括第三方专业机构出具的关于低碳转型目标和转型计划的
跟踪评估意见及截至当前的实际碳减排效益。企业温室气体排放和碳减排效益核算需包含范
围1和范围2;
d) 转型融资资金的使用情况及用途说明。大型企业需量化并披露转型资金带来的碳减排效益;
e) 与转型金融工具条款相关的关键绩效指标完成情况,是否触发相应奖惩条款及触发条款后的
变动情况(如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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参考文献
[1] GB/T 9195-2023 建筑卫生陶瓷术语和分类
[2] ISO 14064-1:2018 Greenhouse gases-Part 1: Specification with guidance at the
organization level for quantification and reporting of greenhouse gas emissions and removals
[3] 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完整准确全面贯彻新发展理念做好碳达峰碳中和工作的意见(2021年9
月22日)
[4] 国务院关于印发2030年前碳达峰行动方案的通知(国发〔2021〕23号)
[5] 高耗能行业重点领域节能降碳改造升级实施指南(2022年版)(发改产业〔2022〕200号)
[6] 工业和信息化部、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生态环境部、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关于印发建材行
业碳达峰实施方案的通知(工信部联原〔2022〕149号)
[7] 建材工业鼓励推广应用的技术和产品目录(2023年本)(工业和信息化部公告2023年第8号)
[8] 广东省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广东省碳达峰实施方案的通知(粤府〔2022〕56号)
[9] 广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广东省发展绿色金融支持碳达峰行动实施方案的通知(粤办
函〔2022〕219号)
[10] 2022 G20 Sustainable Finance Report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