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T/CI 406-2024 药品评价与遴选工作管理 及数据共享规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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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料介绍
《药品评价与遴选工作管理及数据共享规范》(T/CI 406-2024)主要内容总结
1. 文件背景与目的
- 政策依据:基于国家卫健委《关于进一步加强公立医疗机构基本药物配备使用管理的通知》(2019)和《规范开展药品临床综合评价工作的通知》(2021),旨在推动药品评价的标准化、科学化和数据共享。
- 问题解决:当前国内缺乏统一的药品评价管理规范,导致医疗机构间评价结果差异大、互认困难。本文件通过规范评价流程、数据共享和成果应用,促进药品临床价值的合理回归。
2. 适用范围
- 适用于参与药品评价与遴选的机构(如医疗机构、科研院所、企业等)、个人及共享平台。
3. 核心术语定义
- 药品:涵盖中药、化学药和生物制品等用于疾病预防、治疗、诊断的物质。
- 药品评价:从安全性、有效性、经济性等多维度对上市药品进行科学评估。
- 药品遴选:通过评价选出安全、有效、经济、适宜的药品品种。
4. 一般要求
- 共享平台建设:
- 功能要求:支持立项申请、成果提交、数据检索、安全保障等。
- 运营原则:由非利益相关方运营,设立独立审核专家库(避免利益冲突)。
- 发起机构资质:
- 需具备独立民事能力,如二级以上医疗机构、高校、行业协会等,可联合发起项目。
5. 药品评价工作流程
- 立项申请:
- 提交《立项建议书》(附录A),明确评价主题、目标、药品清单、方法及团队分工。
- 评价团队需至少2名技术人员(本科以上,药学/医学相关背景)和1名质控人员(副高职称或5年以上经验)。
- 立项审核:
- 共享平台专家审核立项合理性(如主题重复性、方法科学性、团队资质等),通过后发布立项通知。
- 循证评价:
- 证据收集:优先向药企征集数据,公开征集社会证据,确保数据真实、可溯源。
- 指标打分:至少2人独立评价,分歧时由第三方复核,引用文献需符合GB/T 7714规范。
- 报告撰写:汇总指标论述与评分,形成完整报告。
- 自查与提交:
- 质控人员核查流程合规性、数据一致性等,修改后提交成果至共享平台(含报告、日志、证据等)。
- 成果审核与发布:
- 专家审核内容完整性(如成员资质、证据溯源、报告质量等),通过后赋予统一编码并授权共享。
- 发起机构可设置共享范围(如全国/区域/机构)和时限。
6. 评价成果的遴选应用
- 数据检索:共享平台提供多维度检索(药品、方法、机构等)。
- 应用场景:
- 直接采用符合需求的评价结果辅助药品遴选。
- 调整现有评价(如更新证据、修改目标)后复用。
7. 规范性附录
- 附录A:立项建议书模板(含项目名称、机构信息、评价方法等)。
- 附录B:评价人员资质要求(技术/质控人员的学历、专业、经验等)。
- 附录C:工作人员登记表(个人履历、项目经验等)。
- 附录D:成果审核意见表(专家核查项及结论)。
- 附录E:存档数据清单(立项资料、证据、报告等)。
8. 参考文献
- 引用国家卫健委文件及《中国医疗机构药品评价与遴选快速指南(第二版)》等学术依据。
核心意义
通过标准化流程和共享机制,提升药品评价的透明度和可信度,减少重复工作,助力医疗机构科学决策,最终优化药品使用和资源配置。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