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T/JAASS 159-2025 秸秆还田稻田排水 有机碳和氮磷协同减排技术规程

  • 名  称:T/JAASS 159-2025 秸秆还田稻田排水 有机碳和氮磷协同减排技术规程 - 下载地址1
  • 类  别:团体标准规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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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料介绍

T/JAASS 159-2025 《秸秆还田稻田排水有机碳和氮磷协同减排技术规程》主要内容的详细总结:

​核心目标:​​ 在保证水稻产量和土壤肥力的前提下,通过综合管理秸秆、肥料、水分等要素,实现水旱轮作、水稻移栽稻田在秸秆还田条件下,​​减少田间排水中有机碳(DOC/TOC)、氮(N)和磷(P)的流失总量(即协同减排)​​。

​适用范围:​​ 水旱轮作、水稻移栽稻田。

​主要内容总结:​

  1. ​基础原则与要求 (第4章 总体要求 & 第5章 一般要求):​

    • ​核心原则:​​ 不降低水稻产量和土壤肥力;兼顾经济与环境效益;通过调控土壤、肥料、秸秆、水分等要素,采用单一或组合技术实现全过程协同减排。
    • ​土壤改良 (针对砂质土):​
      • 要求:种植前改良砂土或偏砂土(黏粒<15%)田块。
      • 方法:施用黏土、有机肥、有机/无机保水剂(如吸水树脂、多糖材料、矿物材料)。
      • 目标:改良后土壤水分渗透速率控制在 ​​5 mm/d ~ 15 mm/d​​。
      • 田埂改造:临沟渠田埂可通过泥浆糊埂、掺黏土等措施加固防渗。
    • ​灌排系统建设:​
      • 田埂高度:不低于 ​​25 cm​​。
      • 排水口管理:高度需根据水稻生育进程动态调整(遵循 DB32/T 4262)。
      • 灌溉系统:符合 GB/T 50363《节水灌溉工程技术标准》。
      • 排水系统生态化:对沟渠塘进行生态化改造(遵循 T/JAASS 128),以增强对排出水体的拦截净化能力。
  2. ​秸秆还田管理 (第6章):​

    • ​还田方式:​
      • 方法:机械旋耕或翻耕。
      • 质量要求:秸秆长度 ​​5 cm ~ 15 cm​​;还田深度 ​​10 cm ~ 25 cm​​ (作业质量遵循 DB32/T 3126)。
      • 轮作要求:周年连续旋耕还田的稻田,需 ​​2年~3年​​ 进行一次 ​​深翻 (20 cm ~ 25 cm)​​,防止秸秆富集表层。
    • ​还田管理:​
      • ​还田量:​​ 不高于当季作物秸秆产生量。
      • ​泡田要求:​
        • 时间:秸秆还田后,水稻移栽前及时泡田(含起浆-沉实),时间以 ​​5 d ~ 7 d​​ 为宜。
        • 水深:田面水深保持在 ​​3 cm ~ 5 cm​​。
      • ​秸秆促腐:​
        • 推荐:秸秆还田时,同时施用有机物料腐熟菌剂(符合 GB 20287)或生物有机肥(符合 NY/T 884)。
        • 用量:按产品说明书执行。
  3. ​肥料施用管理 (第7章):​

    • ​施肥量:​
      • 基本原则:按照 NY/T 2911《测土配方施肥技术规程》执行。
      • 重点流域:遵循 DB32/T 4230《重点流域农田化肥用量定额》。
      • ​长期秸秆还田:应适当减少当季肥料施用量。​
    • ​肥料运筹(养分管理策略):​
      • ​氮肥 (N):​​ 秸秆还田时应​​适量增加基肥氮用量​​。
      • ​磷肥 (P):​​ ​​用量宜周年统筹​​(考虑整个轮作周期)。​​稻季应适量减少​​磷肥用量,​​麦季(或油菜季)应适量增加​​。
      • ​有机无机配合:​
        • 推荐:有机无机肥配合施用。
        • 有机肥:施用方法遵循 NY/T 1868;商品有机肥质量符合 NY/T 525。
        • ​替代比例:有机肥替代化肥氮的比例以 20%~30% 为宜。​
        • ​关键调整:有机肥施用后,应相应减少磷肥用量。​
    • ​施肥方式:​
      • ​基肥:​​ 可于​​秸秆还田前撒施​​,与秸秆一同深翻/旋耕混入土壤。
      • ​或:​​ 在水稻移栽时,用​​插秧施肥一体机深施​​(遵循 DB32/T 4136)。
  4. ​水分管理(核心减排措施 - 第8章):​

    • ​秸秆还田后关键期 (还田后30天内):​
      • ​还田后前15天:​
        • 深翻还田:采用​​湿润灌溉​​。
        • 旋耕还田:采用​​浅水灌溉并保持浅水层​​(灌溉量遵循 DB32/T 2950)。
      • ​重要禁令:泡田期及秸秆还田后 30 d 内,不应主动排水。​​ (让秸秆分解产物在田间保留更长时间,减少随水流失)
    • ​施肥后关键期:​
      • 施肥后 ​​15 d 内​​:采用浅水灌溉或湿润灌溉(灌溉量遵循 DB32/T 2950)。
      • ​重要禁令:施肥后 15 d 内,不应主动排水。​​ (减少新施肥料养分的流失)
    • ​其他时段:​
      • ​烤田:​​ 应采用自然落干方式,​​不应主动排水​​。
      • ​排水原则:​​ 稻田排水​​宜通过沟渠塘系统进行拦截净化或回用​​(强调生态沟渠的重要性)。
  5. ​规范性引用文件:​

    • 标准引用了大量相关国标、行标和地标(如 GB 20287, GB/T 50363, NY/T 525, NY/T 884, NY/T 1868, NY/T 2911, DB32/T 2950, DB32/T 3126, DB32/T 4136, DB32/T 4230, DB32/T 4262, T/JAASS 128),为其技术要求提供了依据和支撑。

​总结要点:​

该标准的核心在于​​“协同减排”​​,即通过一系列​​综合性、约束性​​的技术措施,​​在秸秆还田条件下,同步降低稻田排水中的有机碳、氮和磷污染负荷​​。关键技术和要求包括:

  1. ​源头控制:​​ 改良土壤结构(尤其砂土)、控制秸秆还田质量和数量、优化肥料种类(有机无机配合)、精准施肥(减量、周年统筹、调整基追比例)。
  2. ​过程阻断:​​ ​​严格禁止在关键期(秸秆还田后30天内、施肥后15天内)主动排水​​,采用适宜的灌溉模式(湿润/浅水),利用土壤和田间水层滞留养分和有机质。
  3. ​末端治理:​​ 建设生态化沟渠塘系统,对不可避免的排水进行拦截净化和回用。
  4. ​系统管理:​​ 强调各项措施(土壤、秸秆、肥料、水分)的协同配合,以达到最佳减排效果。

这份标准为江苏省乃至类似稻作区在推广秸秆还田的同时,有效控制农业面源污染(特别是DOC/TOC、N、P的协同流失)提供了具体、可操作的技术规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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