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T/GAMDPM 015-2024 气象防灾减灾第一道防线先行镇评定规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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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料介绍

ICS 07.060
CCS A 47
团体标准
T/GAMDPM 015—2024
气象防灾减灾第一道防线先行镇评定规范
Evaluation Specifications for Pioneer Towns in The First Defensive Line of Meteorological Disaster Prevention and Mitigation
2024 - 4 - 16发布2024 - 5 - 1实施
广东省气象防灾减灾协会 发布

前言
本文件按照GB/T 1.1—2020《标准化工作导则 第1部分:标准化文件的结构和起草规则》的规定起草。
本文件由广东省气象局提出。
本文件由广东省气象防灾减灾协会归口。
本文件起草单位:东莞市气象局、中山市气象局、清远市气象局、广东省气候中心、广东省气象局、广东省气象防灾减灾协会。
本文件主要起草人:陈慧忠、罗志勇、陈盈、张晓东、陈蔚翔、杜尧东、曾阳斌、黄艳、谢睿思、俞宙、杜家铭。

T/GAMDPM 015—2024
1
气象防灾减灾第一道防线先行镇评定规范
1 范围
本文件规定了气象防灾减灾第一道防线先行镇评定的基本要求、评定方法和评定流程。
本文件适用于广东省气象防灾减灾第一道防线先行镇的创建及评定工作。
2 规范性引用文件
本文件没有规范性引用文件。
3 术语和定义
下列术语和定义适用于本文件。
镇 town
镇街(园区)
经省级人民政府批准设置的镇,或相应级别的街道、园区。
[来源:GB 50188-2007,2.0.1,有修改]
气象防灾减灾第一道防线先行镇 pioneer towns in the first defensive line of
meteorological disaster prevention and mitigation
建立了政府主导、部门联动、分级负责的气象灾害防御工作机制,实现气象监测覆盖到村,气象灾
害风险预警覆盖到户到人,气象服务覆盖到基层网格,气象预警信息发布渠道全覆盖,经评定有先行示
范作用的镇街(园区)。
4 基本要求
气象防灾减灾第一道防线先行镇评定应遵循以下原则:
——坚持以事实和客观依据为判定依据的原则;
——坚持独立、公正、公平的原则;
——坚持自我评价与第三方评价相结合的原则。
评价人员应满足以下条件:
——遵纪守法、坚持原则、实事求是,自觉遵守评定相关纪律;
——从事气象防灾减灾相关专业工作五年以上,具有一定工作经验,有组织管理和综合评审能
力,能够解决评定过程中的实际问题;
——具有高级或以上技术职称。
5 评定方法
评定指标
评定指标由气象灾害防御权责落实情况、气象灾害预警服务能力、气象灾害风险管理能力、气象灾
害防御创新发展能力共4项一级指标、8项二级指标和25项三级指标组成,每项指标设立相应的分值,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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分值为105分,具体评价指标见附录A。 指标赋分与汇总
5.2.1
通过听取汇报、查阅资料、提问咨询、现场检查等方式,分别对附录A中的25项三级指标进行赋分,总分为105分。
5.2.2
25项三级指标得分之和为总分。 评定等级
5.3.1
根据总分将评定结论分为通过评定和不通过评定。
5.3.2
评定结论为通过评定的总得分是:
——
A类镇:总得分应在95分(含)以上;
——
B类镇:总得分应在90分(含)以上。
注:
A类镇为广州市、深圳市、东莞市和中山市行政区域内的镇街(园区)。B类镇为除A类镇外的镇街(园区)。
6 评定流程 概述
评定流程包括申请、受理、组织评定、结论公示、授予称号与牌匾以及存档与备案等六个环节,参见附录B。 申请
6.2.1
申请“气象防灾减灾第一道防线先行镇”应满足以下基本条件:
a)
镇街(园区)内常年易受三种以上气象灾害的威胁;
b)
申报前3年,镇街(园区)内未发生因气象灾害导致人员死亡;
c)
镇与属地市气象局签订了创建“广东省气象防灾减灾第一道防线先行镇”合作备忘录;
d)
在属地市气象局指导下完成“广东省气象防灾减灾第一道防线先行镇”自评工作。
6.2.2
镇自愿向广东省气象防灾减灾协会提出评定申请,并提交以下材料:
a)
《气象防灾减灾第一道防线先行镇评定申请表》(格式参考附录C)及相关佐证材料;
b)
创建“气象防灾减灾第一道防线先行镇”工作报告(报告大纲参见附录D)。 受理
广东省气象防灾减灾协会应在收到申请材料7个工作日内,对申请材料的完整性、合规性进行审核,并将受理结果告知申请单位。 组织评定
6.4.1 评定启动
6.4.1.1
广东省气象防灾减灾协会成立评定专家组,并明确其职责、权限。评定专家组应由三名及以上的专家(单数)构成,其中一名担任评定组长。
6.4.1.2
制定评定工作方案,包括但不限于:评定人员及职责分工、评定内容、评定时间安排等。
6.4.2 评定准备
评定专家组对申请材料进行初步审核,并编制评定计划及评定所需文件清单。
6.4.3 评定实施
评定实施工作包括但不限以下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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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
召开评定启动会议:评定专家组介绍评定工作事宜,镇汇报评定工作开展情况,评定专家组对汇报情况进行提问咨询;
b)
查阅申报材料:申报材料应包括镇街基本情况、边界平面图、气象防灾减灾措施等情况及相关证明材料;
c)
查阅相关资料;
d)
现场考察相关设施;
e)
核算评定得分;
召开评定总结会,由评定组组长陈述评定意见,确认评定结论。
6.4.4 报告编制
评定组应在评定会议结束后3个工作日内完成《气象防灾减灾第一道防线先行镇评定报告》(格式参考附录E),并提交广东省气象防灾减灾协会。 结论公示
6.5.1
广东省气象防灾减灾协会应将评定结果书面通知申请单位。
6.5.2
对于通过评定的镇,广东省气象防灾减灾协会应公示和发布相关信息,公示日期应不小于5个工作日。
6.5.3
对于不通过评定的镇,申请单位补足短板后,可重新组织评定。 授予称号与牌匾
广东省气象防灾减灾协会将评定结论和公示情况报送广东省气象局。广东省气象局对评定结果进行确认,对通过评定的镇授予称号和牌匾。 存档与备案
6.7.1
专家组应将评定过程中产生的原始资料、文字资料、拷贝复印材料等进行分类整理,并提交广东省气象防灾减灾协会存档。
6.7.2
广东省气象防灾减灾协会应在收到《气象防灾减灾第一道防线先行镇评定报告》15个工作日内报广东省气象局备案。 复查
6.8.1
广东省气象防灾减灾协会应对获得气象防灾减灾第一道防线先行镇称号的镇街(园区)定期开展复查,复查周期为获得称号起每3年至少一次,复查组织流程由广东省气象防灾减灾协会参照6.4执行。
6.8.2
对指标达不到规范标准的先行镇,责令限期整改,整改后仍不达标的,将由省气象防灾减灾协会公示评定结果,并向广东省气象局申请撤销其称号并收回牌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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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
A
附录A (规范性) 评定指标及分值
评定指标及分值见表A.1。

A.1 评定指标及分值表
一级指标
二级指标
三级指标
分值
评定方式
1 气象灾害防御权责落实情况(40分)
1.1 气象灾害防御组织体系(30分)
1.1.1 “党委领导、政府主导、部门联动、分级负责”的气象灾害防御工作机制健全并有效实施。
5
听取汇报
查阅资料
1.1.2 成立气象灾害防御领导小组,明确分管领导;下设办公室,负责气象灾害防御工作日常管理和组织实施。
5
听取汇报
提问咨询
查阅资料
1.1.3 制定气象灾害防御工作部门及人员岗位职责,建立气象服务、应急联动、灾情报送、业务管理等方面的制度和流程。
5
听取汇报
提问咨询
查阅资料
1.1.4配备3名或以上人员(专职或购买服务)负责气象灾害防御工作,其中有1名气象相关专业技术人。
10
听取汇报
查阅资料
1.1.5 防雷减灾工作纳入公共安全监督管理。
5
听取汇报
查阅资料
1.2 气象灾害防御应急预案(10分)
1.2.1 具有健全的气象灾害防御应急预案。
5
听取汇报
查阅资料
1.2.2组织年度气象灾害隐患排查和防御演练。
5
查阅资料
2 气象灾害预警服务能力(30分)
2.1 气象灾害预警传播能力(10分)
2.1.1 各行政村、各社区在显著位置、交通枢纽、人员密集场所、重点工程所在地、紧急避难场配备应急大喇叭或显示屏播发气象预警信息。
5
查阅资料
现场检查
2.1.2 按省防总工作要求建立暴雨红色预警“叫应”工作流程,确保能够第一时间接收到预警并采取防范应对措施,做到“有叫必应、有应必答”。
5
查阅资料
现场检查
2.2 气象服务能力(20分)
2.2.1 具有专用的气象业务场所和业务平台。
5
现场检查
2.2.2 具备与市(县)天气会商的能力。
5
听取汇报
查阅资料
2.2.3气象灾害防御工作部门应能提供气象防灾减灾救灾决策服务。
5
听取汇报
查阅资料
2.2.4 具有适合本地的台风、暴雨、雷电、内涝、生态等气象服务产品。每一类服务产品得1分。
5
听取汇报
现场检查
3 气象灾害风险管理能力(30分)
3.1 气象灾害风险普查 (6分)
3.1.1镇街(园区)行政区域有开展气象灾害风险普查,建立气象灾害数据库和风险预警阈值库。
3
提问咨询
查阅资料
现场检查
3.1.2镇街(园区)行政区域有划定气象灾害风险等级,绘制气象灾害风险图谱。
3
提问咨询
查阅资料
3.2气象安全监管(12分)
3.2.1镇街(园区)行政区域内大型建设工程、重点工程有开展雷电灾害风险评估。
3
查阅资料
3.2.2开展产业园区、新区等区域气候可行性论证和区域雷电灾害风险评估。
3
查阅资料
3.2.3按照省府254号令要求,建立气象灾害防御重点单位安全保障体系。
3
查阅资料
3.2.4人员密集场所安装雷电防护装置并每年进行定期检测。
3
查阅资料
T/GAMDPM 015—2024
5
表A.1 评定指标及分值表(续)
一级指标 二级指标 三级指标 分值 评定方式
3 气象灾害风险管
理能力(30 分)
3.3 气象防灾减
灾科普宣传(12
分)
3.3.1 采取有效措施推广“缤纷微天气”。 4
听取汇报
查阅资料
3.3.2 开展气象防灾减灾“一门课”进校园活动,
每年至少一次。
4
查阅资料
现场检查
3.3.3 具有校园气象科普站或气象科普基地。 4
查阅资料
现场检查
4 气象灾害防御创
新发展能力(5 分)
4.1 气象灾害防
御创新实践(5
分)
4.1.1 出台本地的气象灾害防御条例实施办法。 1
听取汇报
查阅资料
4.1.2 各行政村建设完成自动气象观测站或雨量
站。
2
查阅资料
现场检查
4.1.3 开展农业气象指数保险。 2
听取汇报
查阅资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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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
B
B
附录B
(资料性)
评定流程
气象防灾减灾第一道防线先行镇评定流程见图B.1。
申请
按意见补充材料受理
通过
存档与备案
不通过
授予称号与牌匾
通过
评定实施
• 成立评定专家组
• 制定评定工作方案
• 召开评定启动会议
• 听取汇报、查阅资料、现场检查
• 核算评定得分
• 召开评定总结会
报告编制
评定启动
评定准备
结论公示
• 审核申请材料
• 编制评定计划及评定所需文件清





不通过根据评审意见改进
图B.1 气象防灾减灾第一道防线先行镇评定流程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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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
C
C
附录C (资料性) 气象防灾减灾第一道防线先行镇评定申请表模板
气象防灾减灾第一道防线先行镇
评定申请表
镇街(园区)名称:
所 属 政 府:
指导气象单位:
T/GAMDPM 015—2024
8
镇街(园区)名称
申报单位
(人民政府)
单位地址
法定代表人
联系人
电话
镇街基本
情况
人口、经济、气候、气象灾害风险、近三年气象灾害事件等
创建“气象防灾减灾第一道防线先行镇”情况
一、气象灾害防御权责落实情况
二、气象灾害预警服务能力
三、气象灾害风险管理能力
四、气象灾害防御创新发展能力
自评得分及结论
一、自评得分(需将评分表附上)
二、自评结论
申报单位意见
(盖章)
当地气象局意见
(盖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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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
D
D
附录D
(资料性)
创建“气象防灾减灾第一道防线先行镇”工作报告大纲
创建“气象防灾减灾第一道防线先行镇”工作报告宜按以下内容编制:
1 镇街基本情况
1.1 镇街人口、经济、气候情况
1.2 镇街气象灾害特点
1.3 镇街近三年气象灾害事件
2 建设目标
3 工作任务完成情况
3.1 气象灾害防御权责落实情况
3.1.1 气象灾害防御组织体系
3.1.2气象灾害防御应急预案
3.2 气象灾害预警服务能力情况
3.2.1 气象灾害预警传播能力
3.2.2 气象服务能力
3.3 气象灾害风险管理能力情况
3.3.1 气象灾害风险普查
3.3.2 气象安全监管
3.3.3 气象防灾减灾科普宣传
3.4 气象灾害防御创新发展能力
3.4.1 气象灾害防御创新实践
4 建设效果
5 存在的问题及下一步工作计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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E
E
附录E (资料性) 气象防灾减灾第一道防线先行镇评定报告模板
气象防灾减灾第一道防线先行镇
评定报告
镇街(园区)名称:
评 定 日 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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镇街(园区)名称
申报单位
(人民政府)
单位地址
评定时间
法定代表人
(负责人)
联系人
电话
评 定 专 家 组 人 员 名 单
专家组
姓 名
单位/职务(职称)
签 字
组长




评定目的
评定依据
评定得分
气象灾害防御权责落实情况
气象灾害预警服务能力
气象灾害风险管理能力
气象灾害防御创新发展能力
总 分
扣 分 项
扣除分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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参考文献
[1] GB 50188—2007 镇规划标准
[2] GB/T 37926-2019 美丽乡村气象防灾减灾指南
[3] 广东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广东省气象灾害防御条例:广东省第十二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公告(第27号).2014年
[4] 广东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广东省气候资源保护和开发利用条例:广东省第十三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公告(第127号).2022年
[5] 广东省人民政府.广东省气象灾害防御重点单位气象安全管理办法:广东省人民政府令254号.2018年
[6] 广东省人民政府.广东省防御雷电灾害管理规定:广东省人民政府令第284号.2021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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